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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文摘

最后的背影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9:15

 父亲在我尚没有真正踏上人生旅途的时候就离我而去,已经20年了。
  父亲走后的多年里,我在生活的海里沉浮飘荡,他不怎么入我的梦,昨日夜里,我忽然见到了他。父亲身穿青袄,坐在地头的榆树下,口中叼着烟袋,我似乎知道他已是隔世之人,问他:“你还好吗?”
  “我在那边还种地。”说罢,转头向田里走去,留给我的是若有若无、缥缥缈缈的影子。
  我撵他,可腿迈不开步子,叫他,却喊不出声。在惊悸中醒来,秋夜正浓,半轮月儿在天,四近一片寂静。我不能再入睡了。
  踮着脚离开寝室,走进书房,默然地坐在书桌前,父亲生前的影像便浮现在眼前。
  那年,父亲近60岁了,又患了肝病,他骨瘦如柴,虚弱无力。那时,我的几个哥哥姐姐都已成家了,只有刚结婚的小哥同我和父母一起过,小哥的媳妇看到父母年老又有病,不能做活,我又读书,觉得同我们一起过是吃亏的,故此,对供我上学是颇不情愿的。父亲为了证明我们三人不全是吃闲饭的,就硬撑着下地。
  那年秋天收土豆,嫂子说忙不过来,执意要我回家收秋,我不敢违拗,只好请假回去,我怕落的功课太多,做活的间隙,看几眼书,哥嫂不愿意了,怨我的心事不在做活上,有气的哥哥抡起鞭子使劲地打那头拉犁的年迈老牛,眼看鞭子就要落到我的身上。父亲脸色青黄,大口喘着气,他从哥哥的手中拿过鞭子,扶着犁杖向着地的那头走去,犁杖太重了,病得一阵风就能刮倒的父亲,被犁杖带着踉踉跄跄地往前跑。瘦削的父亲架不起衣服,宽大的黑褂子在风中一飘一飘的,父亲像一个影子人,飘荡在苍茫空旷的天地间,跑了两条垄,就一头栽倒在地上了,此后许久起不了床。
  深秋的时候,学校放了几天假,让我们回去拿换季的衣服和准备冬天烧炉子的柴火。
  镇上中学离我们深山里的小村子50里山路,走了大半天,午后的时候才赶到家,父亲不在,患眼病的母亲在摸索着剁猪食,母亲说父亲到北蔓甸摘草穗去了。我匆匆吃了口饭就去找父亲,我登上山顶,已到夕阳落山的时刻。塞外的秋,风霜来得早,8月的草洼,已呈现凋零之势,青的草已变成一片苍茫的白色,这草是碱草,细高的秸秆上都挑着个穗子。当年,镇上的货站收购这种草穗,说是到沙漠去播种,也有人说是喂种马。乡里人都满山遍野地采这种草穗,这山顶也早已被人采过了,多数的草茎上已都没了穗头,只有晚长起来的或人们采摘时从指间遗落的,稀疏地藏在草棵中。
  我站在草洼边,四处张望着寻找父亲,许久,我发现远处,苍茫的草丛中有个小小的黑点在蠕动,我奔着那儿跑去,走近了我看到了父亲,他背对着我,身穿一件青夹袄,腰扎一根用黄色的羊胡草挽成的草绳,怀前是一个系在草绳上的小木筐,他弓着腰,头低在草丛中,白草在他的头顶上飘摇,他的两只手扒拉着草棵,寻找着草穗,直到我走到身边,他才发现了我。
  “回去吧,天快黑下来了。”我说。
  父亲停下手,他怀前的木筐里有大半筐草穗,父亲的脸青中透着层暗黄,发白的嘴唇裂着血口子。父亲把筐里的草穗装入袋子里,用手掂了掂,嘴角绽露出一丝笑意,“这些卖卖,够你交学费的了。”
  父亲无力地瘫坐在地上,说我得吃一口下山,要不就走不动了。他打开手巾包,里面是母亲烙的两张饼,他咬了一口饼,饼干硬得咽不下去,父亲站起来,用石片划破一块桦树皮,很快那小小的洞口就渗出细密的水珠,父亲舔了几口,才又接着吃干粮,我的眼里涌动着泪水,我说:“我不想读书了,你也别再受这累了。”
  “不算啥,只要我能动,就能供你。”他又说:“人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你那么爱喜书,学得又好,咋也得把书念下去!”
  这次上学走的时候,我难以启齿地告诉父亲,学校要交冬天烧炉子的柴火,交钱也行。父亲说,不犯愁,过几天送柴去。
  初冬一天的下午,父亲来了,他赶着牛车,拉一车柴火。都是一小捆一小捆的。后来,母亲告诉我,那是父亲一捆捆从山上扛回来的,他没力气,每次只能背两小捆。老师看父亲吃力的样子,招呼一些男同学,帮助我把车卸了,父亲蹲在墙角,灰黄的脸上挂着感激的笑。
  卸完车,父亲让我跟他到镇上去一趟。他送柴火,也把那些草穗拉来了。
  到镇上的货站,卖了草穗。我看父亲脸色已冻得发白了,我说去吃碗馄饨,暖暖身子吧。父亲说不用,一会儿就到家了,他把卖草穗的18元钱全给了我,又从青棉袄里襟的小兜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21元钱,他叮嘱我一定要拿好,并告诉我这钱是悄悄地给我攒下的,不要跟别人说。
  我的心苍凉而沉重,有说不出的酸楚,我把父亲送出小镇,过了白水桥,就是通往家乡的山路了。
  父亲站住了,他说:“你照管好自己,以后遇事要往前想,就总有奔头!”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看我。说罢,他转过身,手牵着牛的缰绳往前走,父亲与黑牛并肩走在空旷的山路上。寒冬的风呼呼地刮动着,父亲只穿一件黑棉袄,外边没有皮袄大衣之类遮寒,他弓着身子,一只手牵着牛,一只手遮在额前挡风,吃力地往前走。我望着他一步步走远,后来我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眺望,视线里那凄寒的背影,渐渐变成一个黑点儿,一会儿融进苍茫的暮色里了。
  不想,这背影竟是父亲留给我的最后的记忆。父亲回去不到十天就去世了。
  父亲死后不久,我的书就没有办法念下去了,我被命运沉入生活的海中,上下漂浮,左右奔突挣扎,受尽了风霜浪打,可在漫长的求索旅途上,眼前总有个影子,耳边总有个声音对我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是这影子这声音使我在任何艰难的境遇下,永不言弃,百折不挠,坚定地向着心中的目标远行。
  生活不辜负我,我终于实现了用文字铸造事业的梦想。
  今天,父亲入梦,勾起了我点点滴滴的忆念。可父亲留给我的记忆仍旧是模糊的:他的笑容是模糊的,他的喜怒是模糊的,就连他的面庞似乎都是模糊的;而留在记忆中最深切的仍是那身着黑衣的、踉跄而凄寒的背影!

乡下人语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9:12

民以食为天,食不同天也不同,食能划分人的等级。曾几何时,商品粮不是商品,而是城市人身份的象征。生产粮食的乡下人梦寐以求的却是能吃上商品粮。1980年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就让我这个乡下人实现了吃商品粮的梦想。而就在要吃商品粮的那个早晨,我还在晨雾缭绕的田地里忙着播种来年的口粮。

  把剩下的半布袋麦种背回家时,父亲正在呼嗒呼嗒拉着风箱做饭,炊烟掩饰不住他脸上兴奋的光。我心急火燎地收拾着行囊。头顶上的尘土还未洗净,父亲就把面条端在了面前。

  酽酽的秋意让发野的太阳没了脾气,汗流浃背地赶到县城汽车站时,许多人正围着仅有的一辆客车挤的不可开交。把行李扔上车顶后我就去挤,接近车门时,父亲双手使劲把我推进了车内,于是就离开了养育我十七年的土地。这一走就是二十几年。

  和所有进城农民一样,憨头憨脑地行走在陌生的大街上,与我好奇目光相碰撞的是城市人那高傲睥睨的目光,这与我在村里处处受到羡慕相比,形成了巨大反差,自尊心也开始波动跌宕。

  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是来这里读书的,在他们眼里我和那些民工一样是来城市讨饭的土包子,一路所遇,尽是冷眼相向,即使问路,对方先愣一眼,然后硬梆梆扔给一句:不知道。高乡下人一等的优越感暴露无遗,我心里就骂:横***个啥,往上刨几辈没准儿你祖宗比农民还农民哩,脑袋上高粱花子还没丢掉,转脸就不认人了。骂归骂,心里不由自主地向自卑的方面倾斜,谁让咱是农民出身呢。所以,意识里我从不敢把自己与城市密切相关,觉得城市永远是城市人的城市,像我这样还没有洗净泥腿的乡下人充其量是城市的一个过客。于是,怀着对城市的畏惧,匆匆念完了师专的全部课程,当别人为留城而绞尽脑汁时,我很自然地回到了曾经读书的乡下中学,摇身一变成了老师,以前曾经在下边战战兢兢接受老师提问的我,趾高气扬地走上了讲台。此时,在城市人面前倾斜的自尊,在这儿又扶了起来,心理找到暂时的平衡。城市人看我是乡下人,乡下人看我是城市人,灵魂无依的尴尬成了那时我们这一部分人的鲜明特征。

  尽管成了吃皇粮的公家人,可走下讲台我仍是一个农民,依然光着膀子和父亲并肩在自家的责任田劳作,虽然算不上种庄稼的好把式,可犁、锄、耪、耙我都能来几下子,一二百斤的粮食布袋扛起来健步如飞。

  当父亲的腰一天天弯下来的时候,我与土地也越来越疏远了。先是进了县城,后来又进了那个曾冷漠我的城市。与当初父亲送我情景不同,这几次父亲的双手已无能为力再从背后给我加一把劲了,虽然我有时特别需要借助外力来推动自己的前程,可总是茫然无助。

  城市还是那副德行,对我不冷不热。不过这次我不再是过客,是长期驻扎,用《沙家浜》上的一句话:这次回来老子就不走啦。

  后来能够调到城市工作是我没有想到的。因为地区广电局面向全区仅招聘五名编辑记者,竞争相当激烈。许多有门路的尽管考试成绩不行,可都比我们进去的早。其实那时我并不多么愿意到城市来。我是偷偷报的名,主要是怕考不上领导对自己有看法,再者当时我所在的单位经济条件较好,县城距老家又近,照顾老父亲方便,所以被录取后一直犹豫着迟迟没办手续,要不是后来发生一件阴差阳错的事情,可能我还要犹豫。

  那是1988年秋。考上后的一段时间我仍在原单位上班,一天一个朋友打来电话,问我为啥在地区电台上班了人还不走。当时问了我一愣,在朋友指点下我找来《邯郸日报》一看,报纸右上角有一条省领导到武安师范慰问教师的消息,最后署名竟是本报记者王登禹和地区电台记者崔东汇。我没有去呀,怎么会有我的名字?正纳闷,单位领导拿着报纸找上了门,明着是恭喜,要为我送行,话里却带有责问:你都到电台上班了,还在咱这小地方呆着干啥?我被录取消息已在单位传开,白纸黑字又分明写着我的名字,可我又一头雾水,欲辩难言。后来打听清楚,地区电台有个记者叫崔继东,那天他跟王登禹老师一块采访,我平时写新闻稿与王老师熟悉,而崔继东与王老师不熟,写完稿子署名时,王老师一不留神把崔继东写成了崔东汇。虽是一个误会,却把我逼到了非走不可的境地,于是这才下了决心。

  后来反思自己对城市畏惧的原因才明白,不是城市冷漠,是我这乡下人的习性让城市感到别扭。刚到电台上班时就有人指着我悄悄说:这家伙一看就是从农村来的。要知道,此时我已参加工作六年了,在乡亲们眼里我已是地地道道的城市人了,可还有城市人不认同我。真是江山易改,秉性难移,骨子里的东西是最根深蒂固的。

  好在我没有那么多的虚伪,从不掩饰自己是农民出身,不像有的同胞本来是农民出身,可总是遮遮掩掩不敢提“农民”两个字,仿佛这两个字就是伪劣产品的标签,贴上了就低人一等,。尽管如此,我也不原让人说乡下人如何如何。记得去一个老乡家串门,因为老乡热情挽留,两人就多聊了一会儿,刚告别其家门,就听老乡的女儿责怪其父亲:你们乡下人怎么见了面话就那么多。城市人瞧不起乡下人也许还情有可原,可连乡下人的后代都瞧不起乡下人,确实让我伤心。据我所知,即使在这个历史悠久的城市,纯种的市民也是微乎其微的,所居者大多是乡下移民的后代,祖宗的骨头还在乡下埋着,转眼就讨厌乡下人,恐怕不单单是乡下人的悲哀吧。

  入乡随俗,在城市就按城市的规矩来,我曾尝试着改变自己,尽可能向城市靠拢,时不时学说几句普通话,衣着打扮尽可能向流行的看齐,可这些刻意的外在的模仿,反而常常导致不伦不类的尴尬。1991年从北京办事回来,在火车上与内蒙古一个小伙子坐在了一起,我用连自己都感到别扭的普通话与之交谈,问到我的籍贯,小伙子认真地猜测:听口音你好象是浙江人吧。小伙子一句话不但把我从河北扔到了浙江,也把我学普通话的积极性浇了个一干二净。我很少穿西服,这次出差狠狠心在北京西单花了七十六元买了一套减价处理的浅灰色西服,穿上后自我感觉良好,在猜我做什么工作时,小伙子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说:你是个体小老板。我问他为何这么说。小伙子说:看你这将军肚不象一般农民,看你这身打扮,知道你不是城市人。种种努力都很难使自己融入城市,所以在城市工作了两三年我仍有调回县城的打算。

  人居闹市,心在乡下。在城市上下楼邻居见面可以不说话,见了进城卖菜的乡亲,总是愿意多聊几句,听一听村里的新鲜事,问一问庄稼收成情况,心里很是舒坦。由此把对乡亲的感情扩展到了全部乡下人。知道乡下人不易,买菜我从来不讨价还价,以致于屡屡上当吃亏。那年一个深秋下着小雨的傍晚,路过菜市场时,见一老汉披着塑料布在雨中瑟瑟发抖,用乞求的目光望着路人,可路人都匆匆而过视而不见,我不由动了恻隐之心,把老汉所剩下的半篓子莴笋连泥带水全买回了家,不料莴笋根老皮厚,扔了一半,妻子埋怨了我好几天。

  每年一进农历五月的边儿,我的心就莫名紧张起来,因为此时乡下的麦子已进入成熟期,多年虎口夺粮的紧张,使我养成了这个毛病。天再热也担心下雨,下了雨麦子就要减产,尽管父亲只有半亩地,我也不再必须回家干活儿,可这份割舍不掉的心思常常萦绕于怀。于是在夜深人静之时,脑子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麦收情景,田野浓浓的丰收气息遥遥诱惑着我的心,尖尖的麦芒在柔柔地扎着我的肌肤,整个田野金灿灿的希望,让我这个一事无成的人感到留恋。

  如果不是考上学,我将永远是麦田里挥汗如雨的一个。当我从麦田走进城市,便失去了土地的营养;当我的双脚从城市小心翼翼迈入乡间,看着麦场上一堆堆麦子,心中就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这感觉就是对自己二十多年来庸碌的悔恨。春种秋收,一年年的期待,一年年的收获,尽管周而复始地单调,可土地对汗水的回报毕竟是实在的。而自己的汗水滴在城市坚硬的世俗中,回报的只是辛苦疲惫,甚至是无端的中伤。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重复着陶渊明的无奈,却不敢有陶渊明的果敢。知道自己是俗人,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辛辛苦苦的追求,虽然挣脱了面朝黄土背朝天,却给自己戴上了世俗名利的枷锁。

  没有蛙鸣蝉嘶,没有淳朴和宁静,只有钢铁与水泥摩擦的聒噪。看不见日出日落,只有机械的昼夜之分。所有的花草都透着造作,所有的田园风光都呆滞在壁画里,生动的是经过修饰的笑容,叹息的是忙碌的无奈。

  前年的清明节,我和哥哥跟着父亲一起到村东的祖坟烧纸。父亲指着那大大小小的土堆,用寒风一样的悲凉语调对我俩说:咱家人百年后都要埋在这里。看着父亲沧桑的脸,看着那些陌生的土堆,我不知道该如何附和父亲。土堆里先人除了爷爷奶奶,其他都是抽象陌生的。使我忿忿不平的是,二十多年了,母亲的坟还孤零零地排除在祖坟之外。我清楚,这是乡间的规矩,只要父亲健在,母亲就不能先入祖坟的领地。这歧视性的陋习,使我领略了乡村淳朴传统中那不可理喻的一面。

  父亲训导我的意思就是怕我忘了生于斯葬于斯的先人,因为祖坟是家族的萦系,是生命的一种续写,当然也是我的根脉所在。而来自五湖四海的城市人,活着是城市的一个部件,死了是城市的一朵浮云,比起世代居住繁衍的乡下人来,城市人没有归宿感,没有自己的根。

  所以,每年的清明节我一定回乡下老家给已故的先人扫墓烧纸,这既是对他们的安慰怀念,也是让活着的人知道先人存在的意义。至于我的子孙们如何去做,那是他们的事情,也许他们还念及乡村这条根系,也许他们干脆以城市人自居,不再理会我现在的所作所为,我没有理由强求他们,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不管如何,他们的祖根在乡下。  

0.018秒的母爱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6:21

2005年9月5日中午。和往常一样,陈静送女儿去学校。

从家里走到纸坊实验小学得经过一道铁路桥,桥下是潮湿黑暗的涵洞。接连几天下着雨,涵洞里积满既深且黑的水,大概可以淹没李纯的膝盖吧,捂着鼻子也没法走过去呀。陈静带着女儿沿台阶登上了铁路桥。

母女俩以往也常从铁轨上穿过的。

李纯有一次站在铁路边上看火车呼啸而过,伸长脖子遥望远方,许久痴痴地对身边陈静说:“妈妈,火车可以去很远的地方,那是我将来要去的地方。”

陈静许久没有吭声。直到将女儿送过铁轨,独自踱步回家时她的泪才缓缓淌落下来,也不知是欣喜还是忧伤。

12时35分,铁轨上静静停着一列货车。很长,庞然大物一般,正好挡住李纯上学的路。如果想绕过火车,估计得往前走上十来分钟,而且远处可以绕过去的地方没有台阶走下铁路桥。

母女俩对视一眼,李纯笑着对母亲挥了挥手,嘴里说着“妈妈再见”就朝火车跑去。她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着母亲,所以她是将腿和身子先伸到货车下方的。就在那一刻,火车轰隆隆启动了,汽笛拉响,白雾向着天空喷了出来。

李纯小小的身体一震,就僵在火车底下动也不能动,她还没有完全钻进去,火车车轮眼看就要从女孩的胸部碾过去。

陈静正站在离女儿近5米远的地方。

她没有时间思考,用离弦的箭或是呼啸的风都无法形容她那一刻的迅捷,她冲向了火车下正处于生死存亡关头的女儿。她闪电一样冲向启动的火车,往前奔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她根本无法将女儿从铁轨上拔出来,而是一把拽起女儿的小小身体,两个人都直接冲到了火车车厢底下。

没有任何犹豫,陈静用身体将女儿压在身下,她的脸一头栽到铁轨枕木间的石头上,登时鼻青眼肿,她感觉不到;车厢底部的铁板和每两节车厢间牵引的铁钩从她的背部硬生生地刮了过去,鲜血从单薄的衬衣里大面积渗了出来,她感觉不到;她的右脚仓促间撞到车厢底部,当场骨折,这刺骨的疼痛她感觉不到;她满目满耳满身心全是另一种钻心的痛苦——李纯的生命保住了,然而她来不及缩到车厢底下的右手却被车轮碾过。

火车全然没有察觉地越开越快,越走越远。陈静站起身,一把将女儿背到肩上,一手拾起地上女儿的断手,迈开步子就往铁路桥下冲。

她竟然走了几步才发现自己的姿势不对劲,然后身体不受控制地倒了下去。是的,她怎么可能行走甚至奔跑呢?她的脚已经骨折了。

陈静尽可能仰面以最大面积着地,这样女儿就可以摔倒在她的身上,而她的紧紧抓住的女儿的断手,一直指向天空,她怕弄脏了它。

一个小时后,陈静母女俩被从江夏区人民医院转送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陈静背部大面积严重擦伤,脚也骨折,但没有生命之虞。女儿李纯除了腕部碾断外,全身几乎没有伤痕……

2005年6月14日,国际田联超级大奖赛在雅典举行,那一天已经保持了3年之久的男子百米世界纪录被打破,田径史上将铭记22岁牙买加选手阿萨法·鲍威尔的名字。他创造了“9秒77”的新世界纪录,当时他的起跑反应达到了惊人的0.150秒。

2005年9月5日,中国武汉一处铁路旁,一个平凡女子只用一刹那的时间便完成了起跑、冲刺近5米远的全过程。

一刹那有多久?

“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须臾。”

科学家经过精确计算表明,一刹那等于0.018秒。

这位平凡女子的名字也许不会被世人记住,虽然她创造了她自己永不可能再创造的奇迹,速度与起跑反应超越世界纪录的奇迹,然而她的另一个名字必将永远被人们牢记,那就是--母亲。

婚后 老婆才露出真面目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4:42

 美丽,打动了我的心

  认识潇潇是通过同事的穿针引线,在网上的QQ群里认识的。

  一连几天,我们总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只不过把对方当做普通的网友来看。周末的一天,她说自己刚刚辞职,心情很不好,不过有我陪着她聊天还算开心一点。她能把心里的什么话都告诉我,我很感动,顺便安慰了她一番,给她发了一个有趣的帖子,然后便去浏览新闻了。过了一会儿,她的头像闪动,她说,她在一边看帖子一边笑,不开心的事都忘了。我回复她,笑过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虽然我对QQ中的女孩儿知之甚少,但我天生就是怜香惜玉的,没有任何目的地想办法让她开心。这个晚上我找了很多笑话发给她,还给她发一些搞笑的FLASH。当我终于收到她爆笑的表情时,知道她的心情应该好了很多,该下网了,我刚想和她说再见,她竟在这时主动约我见面。她说,既然你的同事把你说得那么好,不妨还是见个面认识一下吧。没想到这个女孩子如此主动,我也不好推辞。于是,我们约好下班后在一家西餐厅见面。

  我以前也常参加QQ群聚会,所以见潇潇也只当自己多交个朋友。那天中午,我们在她指定的地点见面了。第一眼见到潇潇,苗条的身材,白净的脸,漂亮的鬈发,上身穿一件时尚的短外套,下身穿一条合体的牛仔裤。我怎么也没想到在网上多愁善感的女孩儿,竟这么漂亮时尚。正当我愣愣地看着她时,潇潇笑眯眯地向我伸出了手,开玩笑地说起我们在网上常说的那些玩笑话。

  这天在餐厅用餐时,她给我讲述了自己辞职的经过。原来潇潇在一家商贸公司工作,因为疏忽出了差错,由此引来了一连串的麻烦,面对指责,从小没有受过气的她哪里能忍受,一气之下甩手不干了。辞职之后,潇潇也着急了,她难过了一个晚上,现在总算想明白了,生气也于事无补,只能想开了,还是换家公司吧。

  这次见面之后,潇潇便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们从此经常在网上聊天,也经常相约见面。在网上,我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开玩笑,如果她说又想和我见面了,我便会及时地在网上给她递上一朵含苞待放的红玫瑰。其实,自从见到潇潇那天,她身上特有的气质就已经吸引了我。

  恋爱,让我爱得很辛苦

  从我们确立恋爱关系的那一刻,我便将自己的爱全部给了她。

  潇潇从小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自然也非常娇气任性。不过,我天生就是好脾气,从不会计较什么,我认为所有的女孩子可能都一样,我同事的女友不也是如此嘛,所以我从没多想什么,处处迁就她。谈恋爱时,我们都很开心,一起去看电影,教她游泳,为她买爱吃的零食。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一天她搂着我的肩对我说,因祸得福,让我遇见了你。看到潇潇的幸福表情,我开心极了。于是,我兴奋地把她介绍给我的朋友和家人。

  也许是我的恋爱多少带有虚幻般的美丽,也许感情的事真的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认识半年之后,第一次带潇潇上我家玩,我妈就警告我说我们不合适。当时我一愣,只认为妈妈观念守旧,根本不了解现今的女孩子。我妈见我根本听不进去,就不停地劝我说她漂亮归漂亮,但是不会好好过日子,找媳妇就要找个实在能干的,总不能像个花瓶一样在家里供着。妈妈不停地数落着,你看她就像个娇小姐不吃这不吃那,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你是个老实孩子,往后和她在一起还不得整天伺候她,受她欺负。我听了只管一笑,当时怎么也没想到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无穷的烦恼。

  没过多久,潇潇带我去家里拜见她父母,一见面她父母就对我冷冷的,显然对我不是很满意。他们仔细询问我家里的情况,然后板着脸警告我说:潇潇从小在家娇生惯养,事事都得由着她,你可要想清楚啊!她以前遇到条件好的男孩子有的是,但偏偏选中最差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听着他们的数落,我的脸一阵阵发烧。随后,他们话锋一转,开始给我开条件,说如果我们结婚,得单买一套房子,最好离这里近些……我当时听了心里真的挺不舒服的,但为了讨好未来的岳父母,我只能厚着脸皮洗耳恭听。当时虽然我不喜欢她的家人,但我还是对潇潇抱着美好的希望。

  订婚那天,我家来了个庞大的亲友团。这是双方父母第一次见面。订婚的规矩很多,妈妈忙前忙后唯恐疏漏了什么,我们家是普通的工薪家庭,但父母很爱面子,而且我又是独子,对方提的条件即使再苛刻也赔着笑脸答应照办。其实,她的父母来始终带着挑剔的眼神。一行人饭后来到我们家,一看到我们家的房子是以前的老房子,屋里也没有什么豪华的家具,她妈妈的脸色就很难看。

  订婚本是一桩喜事,但她一家人的所言所行,搞得两家人的气氛很沉闷,我心里暗暗担心,深怕对方再变出什么花样来。还好我妈妈是个很随和忍让的人,遇事总能化解掉,好不容易把这件事应付过去了,但我一点幸福感、甜蜜感都没有了。

  婚后,她露出了真面目

  结了婚开始过日子,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并不了解潇潇,她自从踏进家门,就变得特别刁钻挑剔。

  她不想和我父母一起过,那我们就开灶单过我们的小日子,按说一切都顺了她的心意,可单过后,潇潇还是有很多的不满意。她压根儿什么活都不干,总是需要别人伺候着,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怎么她就那么娇贵,一点儿活也不能干呢?每天下班回来,她就坐等着我下厨房洗菜做饭,她呢,连碗都不洗,衣服也堆成了小山,各式各样的鞋子更是乱七八糟摆了一地,家里所有的家务都我一个人包办了。她在家里从头到脚只顾着她一个人享受,却不知道尽一点做妻子的义务。

  只要她一回来,心情不好时看家里的什么都不顺眼儿,一会儿埋怨家里没有零食了,一会儿嫌洗澡水没有烧好,还有饭菜根本不合口味,连猫都不愿意吃……既然别人做得不好,倒是她自己做啊?可她根本连手都不愿意动,她每天出门穿得很漂亮,但在家却懒得一塌糊涂。而且,明明是她不对也不能说,我稍一责备她,她就和我大吵大闹。我如果生气不顺着她,说了她几句,她就哭闹,动不动拿起东西就摔。

  我妈心疼儿子,隔三差五来给我们拆洗一下被褥,可她丝毫不领情,还故意当着我妈的面吆喝使唤我。我妈年纪大了难免唠叨她几句,她则大着嗓门顶撞我妈,把我妈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我妈很少再来我们家了,想见我也不敢来了。因为她的不懂事,把我和我爸妈的心都伤得很深。

  日子,让我过得焦头烂额

  我到现在都弄不明白,这个女人怎么一点事理不懂,怎么一结婚就变得如此刁蛮?现在,我早已看穿了她,她这人说到底就是自私,心里只有她自己,她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哄着她、围着她一个人转,却根本不懂得理解与回报。

  现在,她怀孕了,本来这是一件好事,但还没来得及高兴,我已经感到世界末日快要来临了。她的脾气变得更是古怪,动不动就大动肝火,尤其是谈到孩子出生以后的问题,她更是左右都不行,我整日哄着为她做这做那,但她还是不满意,好像连她自己变丑了,都是我的罪过。前几天,我妈做了好吃的送过来,叮嘱她注意一些细节,没听两句话她的脸色就变得格外难看。妈妈走后,她又发作起来,扬言不想要孩子了,她讨厌生孩子……我实在忍不住了,既然她这样要挟我,我说不要就不要了,有她一个我都受够了。

  结婚3年了,我们俩永远都是我在付出,她只懂索取不懂回报。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夫妻间应该互相尊重,可潇潇却是一次次地让我心凉到底。我说她自私,她马上反过来说我是伪君子、卑鄙小人。反正和她说什么都说不通,只有吵架。

  我知道潇潇和她的家人都看不起我,我只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小职员,根本没有能力挣来大把的钱供她和家人风光。我承认自己无能,不能给她富足安逸的生活,可这都是我的过错吗?我每天忙忙碌碌,她不说关心一下,反倒整日折磨我。唉,我活得容易嘛!连周围的朋友都笑我不像个男人,这事放在别人身上早离婚了,我自己也觉得窝囊透了。

  这段日子,由于嫌我们自己过日子太麻烦,加上她需要人照顾,于是她就要求我和她一起回娘家住。住进了她家倒好,我仅存的一点尊严也没有了,整天得夹着尾巴做人。这样的日子已经让人焦头烂额,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最头疼的是,潇潇怀孕反应很厉害,本身就娇气的她现在的事情更多了。潇潇的态度是放弃这个孩子,就是以后生下来也不想整天围着孩子转。

  这几天,我们又生气了,她不停地吵着不要孩子了,打掉孩子就去办离婚,反正跟了我永远也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以前,我总是忍着不多说什么,现在我想透了,就答应她说离了也好,她听后像疯了一样硬要马上去办手续,可一会儿工夫,她又质问我是不是有外遇了,巴不得想早点甩了她?现在有了孩子又嫌弃她,让我赔偿她所有的损失。今天中午,她又打电话跟她的好友控诉我的“罪行”,怨我不好无能,后悔没听家人的话没像谁谁一样嫁个好人家……

  听了这些话,我心里别提多郁闷。我从不敢对朋友说,只要我一开口,别人就会笑话我。不知为什么,她在我眼里越来越丑,我真的是不想再看到她那张脸了。如今连孩子都有了,我却没有了信心和这样的人白头到老,这日子是越过越难受。结婚真的是好累啊!

 

我想纪念你,在那些暴风雨的日子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4:15


  我想纪念你,在那些暴风雨的日子。很多年后,我依然会想起,在那个暴风雨突然来袭的夜里,我,在这里,想起你。
  很夜了。空气里是潮湿的低迷。风起,有闪电从空中划过。在亮起的瞬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苍白的脸上,滑落一滴泪水。

  突然地停电,莲蓬头仍然在流水,只是略略开始发凉。没来由地想起一些片段。黑暗中那张蔷薇般的脸,脆弱的带着笑,手腕支离破碎……

  我要和我的灵魂一起飞翔,没有人可以阻止。sunny。请允许我先离开。我和宝宝在天堂等你。

  阴沉沉的天气,铅灰色的沉重云朵低低地压下来,有着山雨欲来的气息。我在顶楼抽烟,看大群的鸟从低空飞过,身边有大束刚买来的百合。

  我希望自己可以纪念里,用我们初见面的方式,在沿江路。江水依旧,风影依旧。我带着你喜欢的百合,我们抽的烟。

  sunny,我想我会一直爱你,爱到不能再爱了为止。风吹起你的长发,婴儿般甜美的笑容,抱着大束的百合,从我手中拿过的烟。没有人可以救赎,我还有你。



  紫是网络里的女子。喜欢在夜里上网,看很长的贴子,然后在贴子后面发言。有时候语言简单。喜欢,不喜欢,仅此而已。

  有一次回贴,里面很长的句子。

  sunny。我想,我们是同一类的女子,在黑夜里沉沦,万劫不复地爱着身边的人,独独不会爱自己。我想象自己可以在你身边,爱上你也被你所爱。那样,我们会幸福。

  我知道她看懂了我的每一个句子,甚至也许比我自己还要深刻地体会着它所带来的冲击。那个夏天,我在家。深夜里起来上网,看完她的话,我去餐厅的冰箱里翻找速溶的咖啡。脑子里一片空白。

  透过餐厅里大块的玻璃窗,看见远处黑暗的田野。微风里有泥土的芳香。一点点微弱的灯光。电脑里柔柔地播放着孙燕姿的害怕。

  还是会害怕一个人时就很难忘记。

  还是害怕不经意地听见你的消息。

  …………

  高潮过后,我喝掉最后一口咖啡。回到电脑前,在她的回复后再贴上一句话。

  我是sunny。我会在城市花园里等你。十点以前出现,十二点以后离开。

  发完贴后我下网,关闭电脑,喝下一些五颜六色的药丸,坐在阳台上抽烟。想起很多过往的事情,想要找到一个能令自己开心的瞬间。“sunny,离开你所写的东西,过温暖而平和的正常生活。你知道,有很多人在爱你。”论坛里的某一句回复突然地出现在脑海里。我有些幸福地笑,然后沉沉睡去。

  我是永不出众的灰暗。黑色的衬衫,黑色的阔腿裤,赤脚穿黑色的高跟凉鞋。在十点以前来到酒吧,坐固定的位置喝固定的酒。点一首轻快的钢琴曲让自己放松。十二点以后离开酒吧回家上网。

  在热闹的人群后面隐匿起来,就像游戏中的背景。每天被许多人看着,却不容易想起。背景就是背景,经常转换,却不能乱。我是不乱的背景。

  可是这个夜晚,我却是有目地的做背景。喝掉第一杯威士忌,招手叫侍应生,钢琴却响了起来。熟悉的旋律,是我常点的曲目。“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服务的?”新来的侍应很有礼貌的询问。“请给我两杯威士忌。纯的。谢谢!”的身后突然有人说话。声音甜美,带一点点冰凉。我回头,长发的女子,穿白色的无袖衬衫,手腕上缚着一块黑色的丝巾。

  看见我回头时露出一个笑容,婴儿般纯洁的笑容。“sunny,我是紫,冷紫。”她说完后在我身边坐下,拿出烟,黑色细长的烟在她白皙的肤色下,显出纤细的美丽。“我来了。”

  好像许多年未曾谋面的朋友,自自然然地见了面,开始喝酒抽烟。我们都是不擅于聊天的人,酒比话多。十二点时,她陪我一同离开。

  “到我家去吗?我一个人住。”很自然地发出邀请。十二点以后不急着回家的人,家中一定是空无一人的冷清。她没有拒绝,我们于是结伴同行。

  回到家里,发现碟机仍有碟片反来复去地放,电视被我拔了电源。紫放下东西去冲凉,我打开冷气窝在沙发里继续看碟。

  有时候很难说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人也许共同生活了十年,彼此每天见面,但是无法成为朋友。有些人却在相见的短短十秒之中,变成仿若相识已达十年的朋友。我相信我和紫属于后者。

  紫白天去上班,我在家睡觉。夜里相携去酒吧,陪伴着回家。看各种碟子,听下载的MP3,在网上聊天,玩游戏,看各样的稿子。生活可以很贫乏一无所有,也可以很富足长长久久。

  清晨醒来的时候,看见穿着睡褛的紫在阳台上。有风轻轻地吹,穿过她的身体,我便有了暖意。记得当时有很满足的笑,生活从此开始平静。

  紫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是创意部的灵魂人物。因为出众的才华和一些常常令人拍案的企划得到上司的格外重视。她偶尔可以不用去上班,只要定期地按指令交出方案。紫的父母在紫十二岁那年秋天离婚。母亲改嫁,父亲去了江南。她一个人的生活和我一样毫无章法,每天需要大量的镇静剂才能入睡。有一个男朋友叫贤。

  紫所在的广告公司有一家竞争力能强劲的对手公司,那家公司在每一次大案时都与紫的创意不相上下,也许是因为紫细腻的想法有时候很得人心,那家公司击败了其它的几家同行,却一直在与紫的较量上占不了上风。那家公司的创意总监就是紫交往了九年的男朋友。他们会在下班后回到同一个家,却是两家公司借以竞争的两个重要武器。

  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到紫和贤的感情。我曾经劝过紫,要么放弃贤,要么放弃工作。紫拒绝了。理由令我惊讶。

  贤是强者,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说过。他说我们身上有相同的气味,我们都很强。强者要与强者在一起,才会变得更强。他喜欢和我竞争的时候我所表现出来的锐利。我爱他,所以我不能变成弱者。

  我沉默无语,这是怎样的爱情……

  天气忽然地变幻着。早晨起床时还风高气爽,下午却会突然地下起雨来。没有出门的欲望,我打开电脑上网。紫的电话这时候进来。

  sunny.晚上一起去吃饭,贤说想见见你。

  嗯。

  十分钟后我们去你楼下接你。

  有些茫然地听着电话那头的盲音。对于贤,并没有很清晰的轮廓。却并不喜欢。

  听到楼下有车来的声音,匆忙地关了电脑,用冷水拍拍脸。镜子里的人,有着长时间不见阳光的苍白,连唇色也几乎不见。这个夏天,我二十岁,正看着自己慢慢老去。

  贤是看起来很精明的男子,中短发,用发胶固定的一丝不乱。脸颊消瘦,薄唇紧抿,是不多见的帅气男子。人很礼貌,只是眼神太过锋锐。

  “你好。我是贤,很高兴认识你。”

  我对他笑。他的言语里有一种我无法接受的机械。我和他也许永远不会成为朋友。所以在晚餐过后我便告别他们。

  我去酒吧,睡的很晚。我这么跟紫说。其实紫是知道的,我这么说,潜意识里,是希望紫能够回来,不管有多晚。

  紫那晚没有回来,而且就那样消失了一个星期。一星期后我夜晚回家,看见蜷在沙发里睡觉的她。感觉很安心,可以平静地睡去。

  生活依然像以前那样继续,紫白天也不去上班了,陪我一同呆在家里。很多天后,突然有电话从公司里来,告诉她有一家珠宝公司要在她和贤的公司里挑选一家做为长期的合作对象,负责那家珠宝公司所有的广告。老总给了她一个星期,让她做出在一个星期后的招标会里所要的企划。一个关于美钻的广告。

  贤跟我求婚了。紫在谈完公事后突然对我说起。贤说,这一次招标会结束后,我们就准备结婚。你知道吗sunny。他是我十二岁以后唯一对我很好的人。我真的很爱他,没有他我无法独自存活。

  紫一直没有灵感,对着电脑有些茫然地发呆。我对广告一窍不通,无法给她适合的建议,只好在一边看着她一天一天的发呆。实在很无聊的时候,翻看原来的旧碟片,找出一些恐怖片子很大声的放。画面上一片黑暗,雪白的牙齿被做出一些光亮。紫回头看看我,跟着我一起开始看碟。若隐若现的影子,尖利的牙齿倒成了重点。

  突然听到紫愉悦地笑,然后在电脑上快速地操作。我想她是有了灵感,关了碟机一个人去睡。

  第二天醒来,看到电脑上有紫留下的图画。黑皮肤的女模很妩媚地笑,手指在胸着停放,中指上的钻石折出炫丽的光芒。听到身后浴室门的开合,紫从里面出来,神情飞扬。

  我今天要去公司了,而且不一定回来。我会打电话给你。紫笑着对我说。

  她走后的天气阴沉沉地。风势越来越强,带起大量的沙尘。只是雨却一直没有落下来。下午的时候,紫打来电话,说她的方案得到赏识,那家公司和她们签下三年的合同。

  奇怪的是,她的电话过后,暴雨骤然降落,倾盆似地清洗着这个被风沙吹过的城市。



  紫仿佛开始忙碌,不再深夜陪我游荡在酒吧,偶尔连电话也很少有。白日里几乎足不出户的我,也无从去探知她的消息。这样的消失,持续了一个月那么久。

  那晚她突然地出现,我听到门铃声开门,看见她的那个瞬间几乎无法辩认那是曾经有着甜美笑容的可爱女子。她整个地消瘦下来,穿着初见面时那件白色衬衫,手腕上缚着一块黑色的丝巾。唇色和脸色一样惨白,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我扶她坐下,倒酒给她。接过去的手在不由已地发抖。

  他走了,sunny。紫开口说话,声音单薄。他说他再也无法忍受一个永远比他强的女子。九年了,他一直想要超越我,却从来不曾成功。可是sunny。我是爱他的,因为爱他,我不能也不敢让自己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两个人固执地争了九年。那些曾经幸福的过往……

  紫崩溃地哭泣。sunny,你知道吗?他走的那一天我本来想告诉他我不想再做那份工作,我想和他结婚。和他和我们的孩子过平静详和的生活。

  孩子?

  是的,孩子。他走的那天,我在医院的检查报告出来。我有了他的孩子,已经两个月了。我什么都来不及说,他的房里里只剩下他留下的语音电话。我去找他的时候正是他所坐的飞机起飞的时间。九年了,sunny。十二岁那年我父母离我而去,是他和他的爱一直支撑着我继续生活。

  紫的情绪混乱,有些歇斯底里的疯狂。我把加了安定的牛奶递给她。看她终于在满脸泪水时沉沉睡去。

  紫,你还有我。就算所有人都遗弃了你,我还会在你身边,永远陪伴着你。比爱自己更加爱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紫的情绪恢复平静。我要她搬来与我同住,她同意了,要回去取一些东西。在门口跟我道别,亲吻我的脸。

  夜晚的时候,紫来电话。sunny,其实我很厌恶广告。十二岁那年我选择的本来是写字。因为贤,我做了广告,并且在九年里用它为本继续生活着。有时候在想,如果他离开以后我会怎么样。可是那只是想想。我想辞掉工作,过平静的生活。一直陪着你。

  我安慰她,许诺明天一早去看她,让她现在去睡。

  半夜里突来的暴风,空气里有潮湿的闷热。有雷声从远处传过来,天空划过闪电。大滴的雨在窗子上留下声音。我起来关窗子,路过镜子时,看见里面那张容颜。蔷薇般的脸上有脆弱的笑容,手腕被丝巾缚起,眼神暧昧,不知道原因。只是心里突然地疼痛。

  那天清晨很早醒来,天色刚亮,想起昨夜紫的电话,离开家赶往她那里。

  推开门,是昨夜镜子里看到她的样子。穿着白色的衬衫,安静地躺在床上。脸上脆弱地带着笑容,手腕支离破碎。桌上还有残留的酒渍,几粒白色的药……

  我不知道要怎么样叫醒她……在她离开后的几个月里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在那样雨过后的清晨,看见熟睡的她,我站在她床前,不知道怎么样去叫醒她,让她和平常一样对着我笑……



  夏天很快就要过去,那样暴风雨的夜也渐渐少了起来。我会常常去那家酒吧,十点以前,十二点以后离开。一点钟时上网,看很长的贴子。只是再也找不到那个简短的回复。喜欢。不喜欢。

  我用自己的方式去纪念曾经过往的事情。为紫写了长长的稿子。



  一年以后的又一个夏天,我上网,看到一个短短的回复。

  sunny。我想我要先离开你,我和我的宝宝在天堂等你。案呢?

儿子,你长大后是否记得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3:31

儿子,你现在是将近二岁四个月了,你的小脑瓜开始有思想,开始懂事,你长大后,不知道是否记得现在,妈妈写下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的点点滴滴,长大后看看,对你来说就像看小时候的照片一样,是一笔精神财富.

那天,三个星期前,妈妈去看你,下着雨,下了一天。妈妈那天特别想你 ,本来想在不下雨的天气去看你,可是,那天是想的受不了,就坐着公交车,去看你。给你买了一身保暖衣,秋天了,一场秋雨一场凉。一路上,还真是凉,坐车坐的头晕,可是一想到见你,妈妈就无比的兴奋。

下车后,妈妈走了一站地,给你买点香蕉吧,妈妈知道你不是很喜欢吃香蕉,可是,你好几天不吃也是能吃的,你需要水果,你爷爷奶奶是不大赞同你吃水果的,所以妈妈怕你缺营养,希望你能吃,我的儿子。

终于到了,我在想象见到你的情景,我害怕你睡觉,因为中午正是你睡觉的时候,还好,我敲开门,你在床上坐着,看到我,笑了,我把你抱起来,妈妈感觉好幸福,抱着你,妈妈好踏实。妈妈不像上次似的流泪,妈妈这次只是感到幸福,因为你离妈妈不远,只要妈妈想你,坐上一个半小时的车,最多两个小时,就能看到你,我亲爱的儿子,所以,妈妈这次没流泪。

你那天很兴奋,因为我的到来,本来天气下雨,不能出去,你就在家里对着我笑,唱世上妈妈好。你奶奶说你见到公交车,就说坐车找妈妈,孩子,妈妈对不起你,不能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可是妈妈是爱你的,妈妈希望你像其他的孩子一样,不缺少母爱和父爱,妈妈会经常来看你,只要不影响你的情绪,妈妈希望你的每一天都像妈妈去看你时那样的高兴的度过。

那天我去看你时,已经12点了,你吃了点东西,一直很兴奋,到4点有点想睡觉了,你奶奶说你那天早晨起的早,你就上床,躺在那里,你指着你右边,说奶奶睡覚,又指着左边,说妈妈睡觉,可爱的儿子,你怕你睡了,一旦醒了,就见不到妈妈了,你就想让妈妈搂着你睡。

妈妈还是很坚强的,妈妈没流泪,能经常看你,就已经很幸福了。妈妈没睡,妈妈就抱着你,拍着你睡,就像你小的时候,妈妈抱着你拍着你睡一样,你安静的幸福的躺在妈妈怀里,妈妈用手拍着你,轻轻的,你就睡了,是那么的幸福和安静,儿子,妈妈多想就这样抱着你,不离开你,可是,儿子,你长大了会明白妈妈的,希望你长大能理解妈妈,妈妈是爱你的,妈妈不能经常陪着你,是不得已。

你睡熟了,我不得不把你放在床上,孩子,妈妈希望你做个好梦,妈妈希望你醒来了,看不到妈妈,不要失望,不要想妈妈,妈妈希望这次来看你,不影响你的情绪,希望你像以前一样活泼可爱。妈妈希望你永远快快乐乐。

你睡着了 ,妈妈走了 ,妈妈心里是高兴的,因为看到你高兴。

三天前,也就是2009年9月16号,妈妈又去看你了,那是个晴朗的天气,秋高气爽,这样的天气,妈妈想带你出去玩玩。不知道你爷爷奶奶同意我带你出去玩吗,妈妈在路上想着你见到妈妈是多么的高兴。

妈妈照样给你买了点水果和奶,本来想给你买饮乐多的,可惜那个时间也没见有卖的。妈妈还没到家,就看到了你,因为我想着这样的天气你有可能跟爷爷奶奶出来玩。看到了你在药店,妈妈就叫你,你看到了妈妈,好像不如上次见到妈妈一样高兴和兴奋。你怯怯的看着妈妈,难道是因为上次你睡着了妈妈走了,你生妈妈的气了吗,妈妈不知道,不知道你小小的脑瓜,是怎么想的。妈妈抱着你,你也没有很高兴的样子。肯定是生妈妈气了,然后妈妈带着你想让你去旁边的超市让你坐那种小车,放上一块钱就唱歌还动的小车,可是,你跟妈妈走了两步就拉着妈妈回来,说找奶奶。妈妈也怕你奶奶爷爷不让我带你走远。就带着你回来,然后,等你奶奶量完血压,我才带着你去坐小车,妈妈给你换了一元的硬币,你坐在车上,希望看到你的兴奋和高兴,以前,在其他地方,你最喜欢坐这种小车了,看到就拉着妈妈去陪你去坐,可是,这次,你好像不高兴,给你了一元的硬币,你又下了车,拿着钱就走,孩子,妈妈不知道怎么样你才能高兴起来。最后你奶奶来了,你才坐了,坐上后,也不见你的高兴和兴奋。不过,你能坐,能听这音乐,看着车上的移动的大象和斑马,妈妈说这是大象,你跟着妈妈说大象,妈妈还是很欣慰的。

然后,我们就去药店找你爷爷,你爷爷奶奶和我都在药店外面站着,你自己跑到药店里,把妈妈给你买的香蕉和奶提着就出来,我们都笑你,药店的阿姨也笑你,都那么长时间了,你还没忘记放在药店里的东西是你的,可爱的儿子,你好聪明。

然后我们想带你去附近的大学玩玩,那里空间大,你爷爷奶奶不放心我带着,在后面跟着。你骑着你的小车,虽然还够不着,可是,你来回的登,骑了一会,我问你累吗,你说累了,说开玩笑说是真累假累啊,你说真累,儿子,你学说话学的还真快,基本上都懂了也都会说了,我就说我抱着你好不好啊,你说好,妈妈就抱着你。妈妈给你拨个香蕉,你拿着用舌头舔,就是不一口一口的吃,我问你是不是不喜欢吃香蕉啊,你说不喜欢吃,孩子,妈妈以后不给你买了,妈妈以后给你买芒果,我知道你喜欢吃芒果的。

妈妈抱着你,走着去山东大学,那里有很多的树,有很宽的路,有很干净的空气,还有很多有知识有修养的叔叔阿姨。妈妈曾经在那里学习过,妈妈希望你将来也能来这里,像那里的叔叔阿姨一样,吸取着知识的营养,享受着青春,享受着快乐。妈妈抱着你,你搂着妈妈的脖子,妈妈感到无比的幸福,和你在一起,妈妈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熟悉又陌生的大学到了,妈妈抱着你,终于来到了这里。你骑着你的小自行车在宽阔的路上走着,很快,妈妈都赶不上你了,然后你下来,从车筐里拿出你的那种圆小卡片,对我说,妈妈,打牌,我就在地下陪着你打。你吃的香蕉皮就随便的扔在了地下,妈妈告诉你,扔到那个垃圾筐里,你就捡起来去扔到垃圾筐,然后,橘子皮你也知道向垃圾筐扔了,儿子,你好聪明。

旁边偶尔有路过的小朋友,你就跟他们再见,他们也和你摆手,儿子,你真是越来越可爱。

玩了快两个小时了,你奶奶说回家睡觉吧,你就说回家睡觉,妈妈很舍不得你,你坚决要走,妈妈抱着你,和你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两个小时,和妈妈来看你的路上花的时间差不多,妈妈抱着你,送你回家,像来时一样,妈妈照样抱着你,妈妈和你商量,因为妈妈发现你懂事了,妈妈说你是个好孩子,你回家睡觉,妈妈要回去了,妈妈过几天再来看你好不好,你说好,妈妈给你买了点你喜欢吃的零食,我给你再见,你也给我再见,挥着小手,竟然没哭,你是那么懂事,不像以前每次妈妈去上班,你还哭,不让妈妈走,儿子,你真的懂事了,可是,这次,妈妈看你跟着爷爷奶奶走,懂事的走,骑着小车,妈妈却哭了。

妈妈过几天再去看你,儿子,你还好吗?  

魔幻香薰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12:20

自从电影《薰衣草》放映后,街头巷尾的精品店里都开始卖各种各样的香薰炉和各种味道的香薰。买一瓶香薰回去,放一点在香薰炉里,点上彩色的小蜡烛,淡淡的香味就迷漫在小小的斗室中了。
小丁在步行街的夜市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他头发蓬乱,胡子邋遢,一副憔悴失意的模样。由于不是周末,夜市上的人不算是很多,但也还是有不少年轻的女孩子逛来逛去,在摊档前挑剔着想买或是不想买的东西。以前小丁也常常陪女朋友晓文来逛夜市,可是现在他一想到晓文就火冒三丈,这个水性扬花的女人!
晓文和他在大学时就恋爱了,他为了晓文而留在这个南方的城市,留在这个城市的还有小丁的两个好朋友,小义和家友。家友的父亲给家友安排了一份人人羡慕的工作,小丁则和小义应聘去了一家私人的公司。前不久,小丁的上司由于一项计划失败而让公司损失了许多钱,但上司却把这一切责任都推在了小丁身上,并一脚把他踢出了公司。小丁没想到的是,他刚失去工作,晓文就和他分了手,并且投入好友家友的怀抱。事后小丁听小义说,在学校的时候,就有传闻家友和晓文有染,因无真凭实据,所以谁也没当真说给小丁听,现在看来,那传闻应该是真的。
小丁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这里的摊档有点稀落,在尽头的转弯处,有一个老太婆在卖香薰。极小的一个摊档,光线也很暗淡,摊前一个人也没有。小丁感觉到老太婆在看着他,是感觉到,而不是看到,因为小丁看不清她。她全身都裹在黑色的衣服里,头上披着黑纱,整个面孔都陷在黑纱的阴影里。小丁之所以判断她是老太婆,是从她的身型和那绺露在黑纱外的雪白的头发。
小丁在这个摊前站住了,他并不想买香薰,但他也不想回家去,他无处可去。老太婆盯着他看了许久,才用沙哑的嗓音问他:“买香薰吗?”
“你的香薰够不够香?”小丁下意识地问了她一句,以前陪晓文买香薰,她也是这样问的。老太婆没说话,从一个小瓶里向香薰炉的小盘中倒了一点香薰,用一个硬纸板挡住风,点着炉下的小蜡烛,然后她向小丁招了招手,“你还是自己过来闻一下吧。”
小丁走过去,把头低下一点,凑近香薰炉的小盘,吸了一口气,一股玫瑰花的淡香飘入了小丁的鼻中。真是好香,小丁觉得眼前飘起一片白雾,等到白雾消散的时候,小丁惊奇地发现,他正站在一大片的红色玫瑰花丛中!四周光线充足,这决不是刚才夜市上的灯光!小丁抬头看了看天,天是明亮的,飘着大朵的白云。小丁明明在逛夜市,天怎么就亮了?而且,这是什么地方?一定是幻觉。小丁蹲下来摸摸玫瑰花,这是真的玫瑰花。小丁深吸了一口气,玫瑰花的香味依旧馥馥郁郁。小丁站起身来,他却看见花丛中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一头长发在风中和玫瑰花瓣一起飘飞,太美了。小丁呆了一下,他想走过去。但这时,玫瑰花的香味淡下来,一道淡淡的白雾又升了起来。
“这个香味你还喜欢吧?”老太婆的声音把小丁惊醒过来,小丁看看眼前,他仍站在夜市的街角,那个暗淡的香薰摊前。“怎么回事?”小丁向四周看看,是在夜市,没错。他又看了看摊上的香薰炉,蜡烛的火已经灭了。“我刚才……”小丁语无伦次地向老太婆说着刚才看到的玫瑰花丛和女孩。“胡说什么呀,你刚才不是一直站在这里吗?”老太婆语气平淡地说。“可是……”小丁不知说什么好,“你再给我试一次刚才那个香薰,好吗?”
“不行呀,我还靠它吃饭呢。”老太婆坚决地说,“你要是喜欢,可以买一瓶回去嘛!”
“多少钱?”老太婆报了个价,那是和外面香薰店的价格一样的。“好,刚才那个味的,给我一瓶。”
“其它的可能会更好哟?”老太婆沙哑的嗓音里有着说不出的神秘,小丁感觉到她正在黑纱的阴影后咭咭地笑,“刚才那是玫瑰花味的,要不再买支郁金香味的?”
“好。”小丁掏出钱来正准备付钱,老太婆又问他:“你有香薰炉吗?”
“啊,没有。”老太婆从身后拿出一个香薰炉,那是一个人头蛇身的女人,她双手放在胸前,捧着放香薰的小盘,蛇身盘了好多个圈,在身前向上伸出,托着蜡烛台,她的头发很长,仔细一看,头发却是无数条细细的小蛇,蛇头向外,蛇口大张,吐出血红色的蛇信。
“有其它的香薰炉吗?”
“有。但我听说用这种香薰炉,香薰的效果会更好。如果你坚持不要这个,可以给你换别的。”老太婆说话的声音沙哑平淡,但是却充满着神秘的诱惑。
“那好吧,就是它吧。”小丁付完钱,拿起包好的香薰及香薰炉,一分钟也没在夜市上再逗留,飞快地向他的小斗室走回去。
小丁回到自己的斗室,拿出香薰炉放在地板上,倒上玫瑰花味的香薰,点燃配在香薰炉里的彩色小蜡烛。然后他静静地坐在香薰炉前的地板上。香味弥漫上来的时候,白雾也弥漫了起来,小丁又看见自己站在玫瑰花丛中了。四周的景色和上次是完全一样的,连天上飘着的白云也一样。那个女孩子不声不响地出现在同样的位置上,小丁没一点犹豫地走过去。女孩回过头来,她长得真美,小丁从来没见过那么美丽的女孩子。她对小丁笑着,小丁走过去拉起她的手,她就让小丁拉着她的手,慢慢走在玫瑰花丛中。白雾又升上来了,一眨眼,小丁从刚才的浪漫中清醒过来,他仍坐在斗室中,炉中的香薰已烧完了,蜡烛还在燃着。
小丁打开郁金香味的那瓶,向香薰炉的盘中又倒上一点,一会儿,郁金香的浓郁香味弥漫了上来。这次小丁是坐在一个很大的会议室的主位上,那通常是董事长坐的。会议桌的桌面上摆着两盒郁金香的插花,颜色娇艳,高贵而美丽。会议桌四周坐着很多人,这时他们正无声地站起来。小丁后面的女秘书过来拿起小丁面前的资料,小丁站起来,那班人一起向小丁鞠着九十度的躬。小丁转过身,一个人忙走上前去为他打开后面的门,小丁走进门里,那人又轻轻地关**。这是一间很大的办公室,还有一个巨大的套间用来休息。休息间的浴室里放好了热水,小丁洗完热水澡,有两个女孩子给他**,其中一个还递上一杯高级的红酒。他走过的每处都有人给他开门,向他鞠九十度的躬。小丁一时兴起,在一个人的脸上打了一巴掌,那人忙把躬鞠得更深一点,脸上还带着无比荣耀的微笑。小丁再次清醒过来,外面天已经亮了。蜡烛已熄掉了,香薰也烧完了。
小丁整天都在斗室里燃着香薰,但香薰终于燃完了。小丁等到天一黑就去了夜市,直奔卖香薰的老太婆那里去。小丁感觉到那老太婆脸上漾着满意的笑容。这次小丁除了买了上次的两种,又多买了另外一种:茉莉花味的香薰。
当茉莉花的淡雅清香溢满斗室的时候,小丁坐在一个高雅的餐厅里,对面坐着一位衣着高贵的艳丽少女,他们的面前放着的两杯高级茉莉花茶正飘出带着清香的热气。整个餐厅里只有他们两个客人,没有电灯,全部都是红色的小蜡烛。侍者将一道道价格不菲的菜送上来,有侍者打开红酒,给两人斟上。上的菜非常多,多得如果开宴会,可以宴请一二十人,每一样他们只是浅尝一下就拿下去了。另外有一个人在一边吹着萨克斯风,吹的是《茉莉花》。少女和他频频碰杯,微笑着,用含情脉脉的眼光看着他,眼里有无限春意。
小丁成了老太婆的常客,每次都买不同的香薰。他每天都躲在斗室里享受那种种不同的感觉。没有谁来打扰他,除了小义偶尔想起他时打来的电话。终于有一天,小丁用完了老太婆那里所有不同味道的香薰。他又去到老太婆那里,他问老太婆:“还有新的品种吗?”
老太婆盯着他,半天没出声。
“你说话呀!”小丁已没耐性了。
老太婆向他招招手,他绕过摊档,走到老太婆的身旁。“还有一种香薰,一定会让你百用不厌,不过……”老太婆神经经地,沙哑的声音几乎低到听不见。
“不过什么?”小丁也不由压低了声音,俯下身来问她。
“不过,以前从来没人试过,而且价格很贵哟。”
小丁盯着她:“这些都没关系,但是你告诉我为什么会百用不厌?”
“呵呵……”老太婆神秘的笑着,“因为据说这一种香薰,可以让你‘闻’到各种不同的味道,只要你能想到的,都可以‘闻’到。”
小丁眼一亮,“好,我要一瓶试一下。”
老太婆又停了一下没说话,“可以卖给你,但是你一定要发誓不对任何人说。”
小丁想也没想就发了誓。
老太婆拿出一个普通的香薰瓶,“这个香薰叫‘迷幻’,用量要严格,一次用一小格,这一小瓶可以用四次。记住,少了没效果,多了也不会有更好的效果。”老太婆第一次这么多的话,细细交代着小丁,“千万要用心才可以达到你的目的哟!”老太婆的声音里有着阴阴的笑意。
小丁仔细地倒了一格“迷幻”香薰在炉里,点上蜡烛,淡淡的香雾开始升起,好象是一种略带腥甜气的香味。那一时间,小丁仿佛看见香薰炉那个人头蛇身的女人邪恶地笑了。一阵白雾,小丁站在了一间黑暗的房中。等小丁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后,他看见一间豪华的卧室,卧室正中的床上睡着两个人,好象是一对夫妻。怎么这样?小丁有点奇怪。他走近睡床,想看看是什么人,在极暗的光线下,小丁抖了一下,那个男人不正是害他的上司吗?他的心中升起一股仇恨,如果有把刀,一定杀死他。小丁觉得自己手里有样东西,拿起来一看,不正是一把刀吗?小丁再也忍不住心中的仇恨,拿着刀狠狠向那家伙的心口插下去。
小丁清醒过来的时候还在发抖,真是恨死那个王八蛋了。小丁象是很疲惫似的,倒在地板上,一会儿他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小丁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他迷迷糊糊地抓起电话,小义的声音传来:“小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小义的声音里有竭力按捺住的兴奋。
“什么事?”小丁还没睡醒。“哈哈,那个害你的家伙,听说昨晚死了!”小丁一下子清醒过来,“什么?你说什么?”小义压低了声音,“你的上司昨天夜里死了,他老婆打电话来说他心脏病发作。这么强壮的人怎么会有心脏病,我看是报应。”小丁呆呆地,怎么那么巧呢?
还没到晚上,小丁就迫不急待地燃上“迷幻”香薰,他想再试一下,昨晚那王八蛋的死是不是和他有关。香雾升起来,一股女人身上的香水味混着腥甜的味道。小丁又看见那人头蛇身的女人邪恶地笑着,她头上的蛇都在舞动着。白雾中,他来到一个楼上,咦?这不是晓文的家门口吗?门声一响,晓文和她的姐姐、妈妈一齐走出来,晓文走在最后,她说笑着向楼梯下走去。小丁走在晓文身后,在楼梯边,他还犹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在正抬脚下楼的晓文的背后猛地用力一推。
小丁醒来后没再睡觉,他一直在等着。夜里过去,上午也过去了,小丁没听到电话铃响。小丁松了口气,但同时又觉得有点遗憾。他吃了点东西,到床上睡觉去了。电话铃突然响起,小丁反射性地拿起电话,“晓文死了。昨天傍晚从楼梯上摔下来,送到医院里没抢救过来,今早死的。”电话,从小丁的手上掉下来。
小丁爬起来跑去步行街,夜市刚刚开,街角的老太婆还没有来。小丁就坐在那里等,可是他一直等到夜市都收了,也没见到老太婆。
可能是巧合,小丁心里想,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想想就可以叫自己恨的人死了。小丁第三次用了“迷幻”香薰。这次的香味是浓浓的酒香,浓得有点令人窒息。人头蛇身的女人又邪恶地笑了,她和她头上的蛇们一起跳舞,吐着血红的蛇信,似乎那蛇信快要舔到小丁的脸上了。
白雾弥漫,小丁站在一个电梯门口,他不认识这是哪里。电梯门开了,几个人扶着一个人走出来,那个人走路踉跄,是喝醉了。他们走到一个门口,有人拿钥匙打开门,喝醉的那个人走进去,其他人没进去,而是转身走到电梯口按了向下的电梯。那喝醉的人又走回门口,向那群人挥手告别。小丁一眼看清了,那个喝醉的人是家友!小丁走进了家友的家里。那群人走了,家友关**,一头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小丁心里非常的恐惧,但是他又忍不住心里的仇恨,他犹犹豫豫,终于将双手伸向了家友,紧紧掐住了家友的脖子。
小丁在极度的恐惧中等着电话铃声响起,一整天过去了,什么消息也没有。三天了,小丁终于在恐惧中慢慢放下心来,他就在这时,听见了电话铃声。铃声响了好多遍,小丁不敢拿起电话,但铃声仿佛有着不打通誓不罢休的顽固。小丁颤抖着抓起电话,小义的声音充满恐怖,“家友死了,死在家里,听说身上没一点伤痕,警方现把他的尸体拿去解剖。”最后,小义沉默了很久,颤抖着声音对小丁说:“好象你最恨的三个人都离奇死了,你,你要小心……”小丁浑身颤抖着,象风中的秋叶。他恐惧非常,但恐惧中又有点兴奋。
他又去了夜市的街角,那个老太婆依旧没在。连着几天,小丁白天就躲在斗室中不出去,晚上就去夜市找那个老太婆,但那个老太婆消失了似的,再也没有出现,他想他再也找不到那个老太婆了。小丁盯着香薰炉和剩下的一格香薰,所有他恨的人都死了,那最后一格的香薰还会出现什么呢?他对着香薰坐着,忍了又忍,但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最坏的已经这样了,还能有什么呢?说不定最后的这一格是他生命中的转机呢?小丁用颤抖的手把最后的一格香薰倒入了香薰炉,点了好几次才点燃了蜡烛。蜡烛在烧着,盘中的香薰慢慢蒸发,但是没有任何的香味,也没有平时的白雾,小丁仍是坐在斗室的地板上。小丁觉得没刚才那么紧张了,但又失望极了。他慢慢地躺倒在地板上,任香薰烧着。
一阵很响的敲门声传来,小丁一咕噜从地板上爬起来,有人在敲他的门。小丁这时象是一只遇上天敌的豹子,全身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那敲门声更大了,他悄无声息地走近门口,从猫眼里向外看。天哪,门外站着好多的**,手上还拿着手枪,枪口对着小丁的门,有人还抬起了脚,似乎等着一声令下就将小丁的门踢开。小丁的恐惧已过去了,他想,他一定要逃走。他慢慢退着走向窗边,向外看了一下,然后,极快地攀上窗户,向楼下跳去。
第二天,小丁被发现摔死在楼下,好象是跳窗自杀。**打开他的门,屋里没有什么异常,只是在地板上放着一个古怪有香薰炉,还有一地用空的香薰瓶。这人怎么象个女人似的,有人偷偷地说。经调查,左右的邻居都和小丁不熟悉,死前也没谁注意小丁有没有异常情况,但他死的那一晚,大家都说什么声音也没有,更没人听见或看见他如何跳楼的。小丁斗室的电话铃响了,一个**拿起电话,小义的声音:“小丁,家友的死因查出来了,是喝醉了酒,胃里的东西没吐出来,倒入了气管,窒息死的。哎,小丁,你干什么不说话?”
……
步行街夜市尽头的转角处,一个全身都罩在黑衣里的老太婆在售卖香薰。两个**的女孩子正站在她的摊前买香薰,其中一个女孩子的手中拿着一个香薰炉,奇怪的香薰炉是人头蛇身的女人模样。  

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9 上午12:07

  著名小说家R到山上度过了一次历时三天的郊游,今天一清晨便返回了维也纳。在火车站他买了一份报纸,瞟了一眼报纸上的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已经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对此,他并没有感到高兴,也没有觉得难过。
  他很随意地翻阅一下窸窣作响的报纸,便乘坐一辆小汽车回到了他的住处。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曾有两位客人来访,还有他的几个电话,随后用一个托盘把这些天累积下来的信件交给他。他随随便便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就拆开来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而且有厚厚一沓,他就把它先搁在一边。这时仆人把茶端上来了,他就很惬意地往靠安乐椅的背椅上一靠,又信手翻阅了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接着点上一支雪茄,然后才伸手拿起那封被搁在一边的信。
  这封信大概有二三十页,笔迹是个陌生女人的,字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这是一封信,还不如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捏了捏信封,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附件落在里面,但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上面还是信纸上都没有寄信人的地址,甚至签名也没有。他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这句话写在信的最前面,算是称呼和标题。他万分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的他呢,还是指的一个臆想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了,他开始往下念道: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挽救这个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整整搏斗了三天三夜。流感袭击着他,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我把冷毛巾敷在他烧得灼手的额头上,不分昼夜地紧握着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全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了,不自觉地我的眼皮就合上了。在一把硬椅子上我睡了三四个小时,就在这时候,死神把夺走了他的生命。此刻,这个温柔的令人怜爱的孩子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小小的床上,和他死去的时候一模一样;可是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已经合上了,他的两只小手也交叉着垂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个角上高高地点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他的脸和那紧闭的嘴上就会掠过影子,看起来就仿佛是他的脸庞在颤动,我就会以为他还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玲珑的嗓音对我说着一些稚嫩而甜蜜的话儿。但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再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也免得再一次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此刻你什么也不知道,正在嬉戏取闹,或者正在寻欢作乐,跟人家嬉笑调情。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只有我始终爱着的你。
  我拿来第五支蜡烛,放在了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给你写信。我不能孤单单一个人守着我死去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的衷情。在这个可怕的一刻,我不对你倾诉,那该叫我去跟谁述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不能对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了解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昏沉沉的,太阳穴不停地抽动着,像被人用槌子敲打,四肢也都感到发疼。我想我发烧了,说不定也染上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我真得了流感,这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我的眼前会漆黑一片,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但是我一定要竭尽全力,振作起来,来对你诉说,只诉说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和我素昧平生的你!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让你知道,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死了,你再也用不着给我回答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这可恶的疾病如果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能活下去,我就会把这封信撕毁,并且将继续保持沉默,就像我过去一直把它埋在心里一样。但是,如果你手里拿到了这封信,那么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一生,从她开始懂事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都属于你。对于我的这些话,你不要感到害怕;作为一个死者,她再没有别的企求,她既不要求爱情,也不要求怜悯和安慰。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痛苦的心向你匆匆吐露的一切。请你相信我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的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候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是阴郁悲伤、杂乱无章的。我再也不愿意回想起它来,因为它就像是一个到处蒙着灰尘、结着蛛网、散发着霉湿味的地窖,对于这里面的人和物,我的心早已非常淡忘了。你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上面残留着我生命的最后一丝气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在你对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贫苦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那个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孩了--我们深居简出,悄无声息地沉浸在我们小市民的穷酸生活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我们的姓名,因为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从没有人来看望我们,也没有人来打听我们。何况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却满怀激情地回忆起每一个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说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瞬间,就好像是发生在今天的事。我怎能不记得呢?因为对我来说,世界从那个时候才为我而开始啊。请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一切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厌倦啊!
  在你搬进来我们这幢房子以前,你那屋子里住的人又丑陋又凶狠,而且吵架成性。他们自己穷困潦倒,却特别嫌恶邻居的贫穷,他们对我们怀有怨恨,因为我们不愿意染上他们那种破落的无产者的粗野习性。这家的男人是个酒鬼,老是打老婆;我们常常在半夜被摔椅子、砸盘子的巨大声响吵醒。有一次那女人给打得头破血流,披头散发地逃到楼梯上面,那个酩酊大醉的酒鬼在她身后破口大叫,直到最后大家都开门出来,警告他要去叫警察,这场风波才算平息。我母亲从一开始就避免和这家人有任何来往,也禁止我和他们的孩子一块儿玩,为此,这帮孩子一有机会就在我身上找碴出气。他们要是在大街上碰到我,就在我身后喊脏话,有一次他们用硬实的雪球扔我,打得我额头上鲜血直流。全楼的人都本能厌恶这家人。突然有一天出了事,我记得,那个男人因为偷东西被抓了起来,那个女人只好带着她那点零碎的家当搬出去了,这下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招租的条子贴在了楼门口的墙上,几天之后就被揭下来了。消息很快从门房那里传开了,说是有一位作家,一位单身的文静的先生租了这个房间。当时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姓名。
  这间屋子被原来的那家人住过后,屋里脏极了,几天之后油漆匠、粉刷匠、清洁工、裱糊匠就来打扫收拾屋子。楼里响起了一阵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拖地声、刮墙声,但我母亲对此倒很满意,她说,对面那讨厌一家总算搬走了,再也不会和我们为邻了。而你本人呢,即使在搬家的时候我也还没见到你的面;搬迁的全部工作都是你的仆人安排的,这个男仆个子矮小、神态严肃、头发灰白,他总是轻声细语地、冷静地、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神气指挥着全部工作。他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在我们这所坐落在郊区的楼房里,上等男仆可是一件十分新奇的事物,而且他对所有的人都客气得要命,和他们亲密地谈天说地,可是又不因此而降低身份,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普通仆人。从第一天起,他就把我母亲当作一位有身份的太太,毕恭毕敬地和她打招呼;甚至对我这个丑丫头,他也总是既和蔼又严肃。每当他提起你的名字,他总会带着一种崇敬的神气,一种特别的尊敬--别人马上就能看出来,他对你的关系远远超出普通主仆之间的关系。为此,我是多么喜欢他,这个善良的老约翰啊!尽管我会暗暗地忌妒他,能够老是呆在你的身边侍候你。
  我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亲爱的,把这一切琐碎的、令人发笑的小事全部说给你听,为的是让你明白,从一开始你就对我这个腼腆、羞涩的女孩子具有那样巨大的魔力。在你还没有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的身边就已经围上了一个光圈,一种富有、独特而神秘的光华--住在这所房子里的所有人(这些生活在狭小天地里的人们,对门口发生的一切新鲜事儿总是非常好奇的),都一直非常好奇地、焦灼地等着你搬进来。有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看见楼前停着搬运车,这时我对你的好奇心又猛烈地增涨起来。大部分笨重的家具早已被搬运夫抬上楼去了,还有一些零星小件正在往上拿。我站在门口,惊奇地望着一切,因为你所有的东西都很奇特、别致,我从来也没有见过;有印度佛像,意大利雕刻,色彩鲜艳的巨幅油画,最后搬来了许多书,那些书好看极了,以前我从来没想到过,书会这么好看。这些书都堆在门口,仆人在那里一本本拿起来,用小掸帚仔细地把书上的灰尘都掸掉。我十分好奇,蹑手蹑脚地围着那堆越堆越高的书堆,边走边看,你的仆人既没有叫我走开,也没有允许我走近;所以我一本书也不敢碰,虽然我心里真的很想摸摸有些书的软皮封面。我只好怯生生地在一旁看看书的标题:有法文书、英文书,还有些书的文字我也不认得。我想,我会一连几小时呆看下去的;这时我母亲把我叫回去了。
  整个晚上我都不由自主地想到你,而当时我还不认识你呢。我自己有十几本书,价钱都很便宜,都是用破硬纸板装订的,对这些书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这时我就想,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而且都读过了,还懂那么多文字,他还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这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一想到这么多书,我心里就不由滋生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敬畏之情。我开始想象你的模样:你是个戴眼镜的老先生,留着长长的白胡子,有点像我们的地理老师,不同的是,你更和善,更漂亮,而且温雅的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那时就十分肯定地认为,你一定是漂亮的,因为我当时想象中的你还是个老头呢。在那天夜里,我还不认识你,我就第一次做梦梦见了你。
  第二天你搬进来了,但是尽管我试图窥视,还是没能见你的面--这又使我更加好奇。终于,到第三天,我才看见了你。
  令我诧异和震惊的是,你的模样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跟我那孩子气的想象中的老爷爷的形象丝毫没有相同之处。在我的梦中,见到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慈祥的老人,可现在你一出现--你的模样跟你今天的样子一样,尽管岁月在你身上缓缓地流逝,而你却始终没有变化!你穿着一身浅褐色的迷人的运动服,上楼的时候总是步伐轻捷,一步两级,像个孩子般活泼灵敏,又显得十分潇洒。那时你把帽子拿在手里,我一眼就看见了你那张容光焕发的脸,以及一头光泽秀美的头发。我真的吓了一跳,我的惊讶简直难以形容:你是那样的年轻、漂亮,身材颀长,动作灵巧,英俊潇洒。令人奇怪的是,在这最初的瞬间里,我就非常清晰地感觉到你所具有的独特之处,不仅是我,凡是和你认识的人都能够在你身上感觉到:你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既是一个热情洋溢、轻浮贪玩的年轻人,同时又是一个在事业方面无比严肃、责任心强、极为渊博、很有素养的人。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着光明、公开对外界开放的一面,还有着十分阴暗的、只有你自己知道一面--这种深藏着的两面性是你一生的秘密,而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这一点,并且像着了魔似的被你深深吸引住了。
  你现在明白了吧,亲爱的,当时对我这个孩子而言,你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奇迹,一个多么诱人的谜啊!这是一个被大家敬畏的人,因为他写过很多书,因为他在另一个大世界里声名卓著,可是现在突然发现他是一个年轻潇洒、孩子般性格开朗的二十五岁的青年!还要我对你解释吗,从这天起,在我们这所楼房里,在我整个可怜的儿童世界里,再也没有什么比你更使我感到兴趣了,我把一个十三岁的女孩的追根究底的执拗劲头,全部用来窥视你的生活。我只对你的生活、只对你的存在感兴趣!我仔细地观察你,观察你的出入起居,观察那些来找你的人。这一切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增强了我对你的好奇心,因为来看你的人形形色色,各不相同,这就表现出了你性格中的两重性。有时侯一帮年轻人到你这里来,你的同学,一帮不修边幅的大学生,你跟他们一起有说有笑、发疯胡闹;有时候又有些太太们乘着小汽车来;还有一次歌剧院的经理来了,那个伟大的指挥家,我只是满怀敬意地从远处看见过他站在乐谱架前;再就是一些还在上商业学校的小姑娘们,她们很不好意思地一闪身就溜进门去。总之,来这里的女人很多,很多。我并不觉得这有什特别,有一天早上我上学去的时候,看见有位太太脸上蒙着厚厚的面纱从你屋里出来,我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我那时才十三岁,我怀着一种热烈的好奇心,探听和窥视你的行踪,在这个孩子的心中还并不知道,这种好奇心就已经是爱情了。
  但是亲爱的,我整个地爱上你,永远迷上你的那一天,那个时刻,我至今还十分清楚地记得。那天,我跟一个女同学去散了一会儿步,我们俩就站在大门口闲聊。这时驰来一辆小汽车,车刚停下,你就以你那种急迫的、敏捷的方式从车的踏板上跳了下来,这样子至今还叫我对你动心。你要走进门去,下意识中我不由自主地为你打开了门,这样我就挡了你的道,我俩差点撞在一起,你看了我一眼,眼光温暖、柔和而多情,就像是对我含情脉脉的表示,你还冲着我微微一笑,我没法形容,只能这样表达:你含情脉脉地冲我一笑,并用一种非常轻柔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对我说:"多谢,小姐。"
  全部的经过就是这样,亲爱的,可是从这一刻起,从我接触到你那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之时起,我就完全属于你了。我后来不久就知道,你向每一个从你身边走过的女人都投以这样的目光,向每一个卖东西给你的女店员,向每一个给你开门的使女都投以这样的目光,这是一个天生的诱惑者的眼光,这道目光好像把对方拥抱起来,吸引到你身边,既脉脉含情,又荡人心魄。这种眼光并不是有意识地你在表示多情和爱慕,而是你对女人怀有的柔情使你一看见她们,你的眼光便不知不觉地变得温柔起来。但是我这个十三岁的孩子对此一无所知:我的心里像着了火似的。我以为,你的柔情蜜意只是给我的,是给我一个人的。在这一瞬间,在我这个尚未成年的女孩的心里,一下子感觉就成长为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从此永远属于你了。
  "这人是谁?"我的女同学问道。我一下子答不上来。你的名字我怎么也说不出口:就在这一秒钟,在这惟一的一秒钟里,你的名字在我心目中变得神圣无比,它成了我心中的秘密。"噢,住在我们楼里的一位先生呗!"我结结巴巴、十分笨拙地说道。"那他看你一眼,你干吗脸涨得通红啊?"我的女同学使出一个好管闲事的女孩子的阴坏劲,连嘲带讽地说道。可是恰巧因为她的讽刺正好触到了我的秘密,血就更往我的脸颊上涌。我狼狈之极,恼羞成怒,我恶狠狠地说:"傻丫头!"我当时真恨不得把她活活勒死。但是她笑得更欢,嘲讽得更加厉害,直到我发现,羞怒之下我的眼睛里都噙满了泪水。我不理她,独自跑上楼去了。
  从这一秒钟起,我就爱上了你。我知道,女人们经常向你这个娇纵惯了的人说这句话。但是请你相信我,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盲目地、这样舍身忘己地爱过你,我对你永远忠贞不渝,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知的爱情,这种爱情是如此的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女子的那种欲火炽烈、贪求无餍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热情集聚起来,其他的人在社交活动中早已滥用了自己的感情,在和别人的亲切交往中早已把感情消磨殆尽,他们听说过许多关于爱情的事,在小说里常常读到爱情,他们知道,爱情是人们共同的命运。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自己的爱情,就象男孩子夸耀他们抽了第一支香烟那样洋洋得意。但是我身边没有别人,没有人可以让我向他诉说我的心事,没有人指点我、告诫我,我没有人生阅历,毫无思想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万丈深渊。我心里容纳、生长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你,我在梦中见到你,把你视为知音:我的父亲早已去世,我的母亲成天心情压抑,郁郁寡欢,她一直靠养老金生活,总是胆小怯懦,所以我和她也并不相投;那些多少有点行为不端的女同学也叫我十分反感,她们轻佻地把爱情看成儿戏,而在我的心目中,爱情却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激情--所以我把原来分散零乱的全部感情,把我那颗压缩在一起而又一再急切向外迸涌的心灵都奉献给你。我该怎么对你说才好呢?任何比喻都不过分,你就是我的一切,是我整个生命。世上万物因为和你有关才存在,我生活中的一切,只有和你相连才有意义。你使我整个生活变了样。我原来在学校里一直不太认真,成绩很平常,现在突然一跃而成为全班第一,我如饥似渴地念了上千本书,经常读到深夜,因为我知道,你是很喜欢书的;我还突然以一种近乎倔强的毅力练起钢琴来了,这使我母亲大为惊讶,因为我想,你是喜欢音乐的。我把我的衣服刷了又刷,缝了又缝,好在你面前显得干干净净,讨你喜欢。我那条旧的学生裙(是我母亲穿的一件便服改制的)的左侧打了个四四方方的补钉,我觉得难看极了。我怕你会看见这个补钉而瞧不起我,所以我上楼梯的时候,总把书包盖在那个补丁上,我害怕得浑身哆嗦,生怕你会看见那个补钉。可是这是多么傻气啊:你在那次以后从来也没有、几乎从来也没有看过我一眼。
  而我呢,我其他什么都没做,整天就是在等着你,在窥探你的行踪举止。在我们家的房门上面有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透过这个圆形小孔可以看到你的房门。这个窥视孔就是我伸向世界的眼睛--啊,亲爱的,你可别笑,直到今天我对那些时刻也并不感到羞愧。那几个月,那几年,我手里拿着一本书,一下午一下午地就坐在小窗孔跟前,坐在前屋守候着你,我提心吊胆,生怕母亲疑心,我的心就像一根绷得紧紧的琴弦,你一出现,它就会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怀表的那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走过了许多路,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我知道你的一切,清楚你的每一个生活习惯,认得你的每一根领带、每一套衣服,认得你的每一个朋友,并且不久就能把他们区分开来,还把他们分成我喜欢的和我讨厌的两类;我从十三岁到十六岁,生活的每一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的。啊,我干了多少傻事啊!我亲吻你的手摸过的门把,我偷偷捡了一个你进门之前扔掉的雪茄烟头,它被我视为圣物,因为你的嘴唇在上面接触过。晚上我上百次地借故跑下楼去,到胡同里去看看你哪一间屋里还亮着灯,这样看不到你,但用这样的办法可以感觉到你的存在。你出门旅行的那些时间里--我每次看见善良的老约翰把你的黄色旅行袋提下楼去,我的心便吓得停止了跳动--那些时间里我就像死了一样,活着毫无意思。我心情恶劣,百无聊赖,茫然无措。但是我还得十分小心,别让母亲从我哭肿了的眼睛看出我绝望的心情。
  我知道,我现在告诉你的这些事都是滑稽可笑的感情波澜,孩子气的蠢事。我应该为这些事而感到害臊,可是我并不感到羞愧,因为我对你的爱从来也没有像在这种天真的激情中表现得更为纯洁和热烈的了。我简直可以一连几小时,甚至几天几夜地跟你说,告诉你我当时是如何和你一起生活的,而你呢,根本不认得我的容貌,因为每次我在楼梯上遇见你,躲也躲不开了的时候,为了躲开你那灼热的眼光,我就一低头从你身边跑过,就好像一个人怕被烈火烧着,而纵身跳水投河一样。我可以一连几小时,甚至几天几夜地给你讲那些你早已忘却的岁月,我可以给你展开你一生的全部日历;可是我不愿使你厌烦,也不愿使你为难。我只想把我童年时代最美好的一次经历讲给你听,我请求你别嘲笑我,这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对我这个孩子来说,这可是难忘的一件大事。那大概是个星期天,你出门去了,你的仆人敞开房门,要把拍打干净的、笨重的地毯拖进屋去。这个称职的仆人干得非常吃力,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股勇气,便走到他跟前,问他要不要我帮忙。他很惊讶,可还是让我帮了他一把,这样我就看见了你的房间的内部--我实在无法向你表达,我当时是怀着多么敬畏甚至虔诚的心情啊!我看见了你生活的空间,你的书桌,你经常坐在它旁边,桌上摆放着一只蓝色的水晶花瓶,瓶里插着几朵鲜花,还有你的柜子、画和书。但我只能仓促地对你的生活偷望了一眼,因为约翰,你那忠实的仆人,一定不会让我仔细观看的,可是就这么一眼,我就把你屋里的整个气氛都吸收进来,让我无论是醒着还是睡着了,都拥有足够的营养供我在梦想中无休止地见到你。
  这匆匆消逝的一分钟,它是我童年时代最为幸福的时刻。我要把这个时刻告诉你,好让你--这个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人--终于能开始感到有一个生命依恋着你,并且为你而憔悴消损。我把这个最幸福的时刻告诉你,同时我要把那最可怕的时刻也告诉你,可惜这两个时刻竟挨得如此之近!我刚才已经跟你说过了,为了你的缘故,我把一切都忘了,我没有注意我的母亲,我对任何人也都不关心。我没有发现,有位上了年纪的先生,一位从因斯布鲁克来的商人和我母亲沾着远亲,他经常来我们家作客,一呆就是很久;是啊,这倒使我感到高兴,因为他有时会带我母亲去看戏,这样我就可以一个人呆在家里,想着你,守候着你回来,这可是我惟一的、最至高无上的幸福啊!结果,有一天母亲把我叫到她房间里,说是要和我严肃地谈一谈。我的脸刷的一下发白了,听到自己的心突然怦怦直跳:莫非她预感到了什么,看出了什么苗头?我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你,这是我的秘密,它是把我和世界联系在一起的秘密。可是母亲自己倒显得非常不好意思,她温柔地吻了我一两下(平时她是从来不吻我的),把我拉到沙发上靠着她坐下,然后吞吞吐吐、羞羞答答地开始说道,她的那个远方亲戚是个死了妻子的鳏夫,现在向她求婚,而她呢,主要是为我着想,就决定接受他的请求。一股热血涌到我的心里,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马上想到了你。"那我们还住在这儿吧?"我只能含糊不清地说出这么一句话。"不,我们要搬到因斯布鲁克去住,斐迪南在那儿有座漂亮的别墅。"她说的别的话我什么都没有听见。我觉得眼前一黑,后来我听说,当时我晕过去了,我听见母亲对我那位等在门背后的继父低声说,我突然伸开双手向后一仰,就像铅块似的摔倒在地。以后几天发生的事情,我这么一个不能自己做主的孩子是如何抵抗他们那压倒一切的意志的,这一切我都无法向你形容:直到现在,我一想到当时的情形,我这握笔的手还发抖呢。我真正的秘密是不能泄露的,因此我的反对在他们看来纯粹就是脾气倔强、成心作对的表现。谁也不再答理我,一切都在背着我进行。他们利用我上学的时间搬运行李,等我放学回到家里,总有一件家俱被搬走了或者卖掉了。我无奈地看着我的家搬空了,我的生活变得零落了。有一次我回家吃午饭,搬运工人正在包装东西,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走。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放着收拾好了的箱子,以及给母亲和我准备的两张行军床:我们还要在这里过一夜,最后一夜,明天就动身乘车到因斯布鲁克去。
  在这最后一天里,我突然果断地感觉到,没有你在身边,我就没法活下去。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解救我的生活。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在这绝望的时刻我是否真正能够头脑清醒地进行思考,这些我一辈子也说不清楚,可是突然我站起身来,穿上了校服--我母亲不在家--走到对面去找你。不,我不是走过去的:我全身发僵,四肢哆嗦,被一种像磁一样的内在的力量吸引到你的门前。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想干什么:我想跪倒在你的脚下,求你收留我做你的女仆,做你的奴隶。我怕你会取笑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的这种纯洁无邪的狂热感情,但是亲爱的,要是你知道,我当时如何站在寒气彻骨的楼道里,吓得浑身僵硬,可是又被一股难以捉摸的力量推着向前走;我又是如何用尽力气,把我那颤抖不停的胳膊从身上扯开,抬起手来伸出去--这场斗争只经过了可怕的几秒钟,但却像是永恒一样的漫长--用指头去按你的门铃,要是你知道了这一切,你就不会取笑我了。那刺耳的铃声至今还在我耳边回响,接下来是一片沉寂,之后,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周身的鲜血都凝结不动了,我凝神静听,看你是不是走来开门。
  可是你没有来。谁也没有来。那天下午你显然不在家里,约翰大概也出去为你办事了;我只好蹒跚着拖着脚步,回到我们空空荡荡、残破不堪的屋子,刺耳的门铃声还依然在我耳际萦绕,我精疲力竭,一头倒在了旅行毯上,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才四步路,却走得我疲惫不堪,就仿佛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但是虽然精疲力尽,我还是想在他们把我拖走之前看你一眼,和你说说话,这样的决心依然没有熄灭。我向你发誓,这里面不掺杂丝毫情欲的念头,我当时还是个纯真的小女孩,除了你以外,我别无所想:我一心只想看见你,再见你一面,紧紧地依偎在你的怀里。于是整整一夜,这可怕的漫长的一夜,亲爱的,我都在等着你。母亲刚躺下睡着,我就轻手轻脚地溜到前屋,尖起耳朵倾听,你什么时候回家。整整一夜我都等着你,而这可是一个严寒的一月之夜啊!我疲惫困乏,四肢酸疼,屋里连张可以坐的椅子都没有,于是我平躺在地上,房门底下透过来阵阵寒风。我穿着单薄的衣裳,冰冷的硬地板使人浑身刺疼,我没拿毯子,我不想让自己暖和,生怕一暖和就会睡着,就听不见你的脚步声了。我的两脚抽筋了,紧紧踡缩起来,我的两只胳膊索索发抖;我只好一次次地站起身来,这可怕的漆黑的夜里实在冷得要命。但是我等待着,等待着,等待着你,就像等待着我的命运。
  终于--大概凌晨两三点钟了吧--我听见楼下有人打开大门,接着有脚步声顺着楼梯上来。刹那间我觉得寒意顿消,一股热流在心头激荡,我轻轻地推开房门,准备冲到你的跟前,伏在你的脚下。……啊,我真不知道,我这个傻女孩当时会干出什么事来。脚步声越来越近,烛光影影绰绰地从楼梯照了上来。我握着门把,浑身哆嗦。来的人真是你吗?
  是的,是你,亲爱的--可是你不是一个人回来的。我听到一阵娇媚的轻笑,绸衣拖在地上的窸窣声和你低声说话的声音--你是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这一夜的。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他们把我拖到因斯布鲁克去了;我已经一丝反抗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的儿子昨天夜里死了--如果我果真还得继续活下去的话,那我又要孤苦伶仃地一个人生活了。明天他们要来了,那些黝黑、陌生的笨汉子们,他们将带一口棺材来,把我那可怜的唯一的孩子装进去。也许朋友们也会来,带来些花圈,可是鲜花又有什么用?他们会来安慰我,对我说些什么话,但是他们能帮得了我什么呢?我知道,这以后我又得独自一个人生活。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感到孤独更可怕的事情了。那时,在因斯布鲁克度过的漫无止境的两年岁月里,我就体会到了这一点。十六岁到十八岁的那两年,我简直像个囚犯,像个遭到摒弃的人似的生活在我的家人中间。我的继父是个性情平和、寡言少语的男子,他对我很好;我母亲好像为了补赎一个她无意之中犯的过错,所以对我的要求总是百依百顺;年轻的男子围着我对我献殷勤,但是我都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们。离开了你,我就不想幸福地、知足地生活,我沉湎于一个阴晦的、寂寞的小天地里,自己折磨自己,孤独地生活着。他们给我买漂亮的新衣服,我不穿;我拒绝去听音乐会,拒绝去看戏,或者和大家一起快快活活地出去远足郊游。我几乎很少出门,很少上街:亲爱的,你相信吗,我在这座小城市里住了两年,认识的街道还不到十条?我伤心欲绝;看不到你,我什么也不想要,强迫自己过着平淡的生活。再说,我满怀热情,只想在心灵的深处和你生活在一起,我不愿意让别的事情来使我分心。我独自一个人坐在家里,一坐就是几小时,一坐一整天,什么事也不做。只是想着你,把对你的数百次细小的回忆反反复复地想个不停,每一次和你见面,每一次等候着你,就像看戏似的,我让这些小小的插曲一幕一幕从心头流过。我把往日的每一秒钟都回味了无数次,所以我整个童年时代都记得一清二楚,那些逝去的岁月的每一分钟对我都是那样的灼热和新鲜,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
  那时,我的全部心思都完全集中在你的身上。我把你写的书都买了来;只要你的名字一登在报上,这天就成了我的节日。你相信吗,你书中每一行我都背得出来,我把你的书读了又读,读到滚瓜烂熟。要是有人半夜里把我从睡梦中唤醒,从你的书里任意抽出一行念给我听,今天,时隔十三年,我今天还能接着背下去,就像在梦里一样:你写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是福音书和祷告词。整个世界只因为和你有关,它才存在;我在维也纳的报纸上翻看音乐会和戏剧首次公演的广告,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什么演出会使你感兴趣;一到傍晚,我就在远方陪伴着你:此刻他走进剧院大厅了,此刻他坐下了。这样的事情我梦见过千百次,因为我曾经有一次,惟一的一次,亲眼在一次音乐会上看见过你。
  可是我干吗说这些事情呢,干吗要把一个孤独的孩子的这些疯狂的、自己折磨自己的、如此悲惨、如此绝望的狂热之情告诉一个对此毫无所感、一无所知的人呢?那时我不再是个小女孩了。我已经十七岁,转眼就十八岁了--年轻人开始在大街上转过头来看我了,可是他们只是使我火冒三丈。因为要我在脑子里想着和别人,而不是和你恋爱,即使仅仅是闹着玩的,这种念头我都觉得难以理解、难以想象地陌生,对别人稍有动心在我看来就已经是在犯罪了。我对你的激情仍然一如当年,只不过随着身体的发育,随着我情欲的萌发而变得不同,它更加炽烈、更加肉感,更加具有女性的气息。当年潜伏在那个不懂事的女孩子的下意识里、驱使她去按你的门铃的那个朦胧无知的愿望,现在却成了我惟一的思想:把自己奉献给你,将自己完全委身于你。
  我周围的人以为我生性羞涩、腼腆,而我咬紧牙关,不把我的秘密告诉任何人。我心里产生了一种钢铁般的意志。我一心一意只想着一件事:回到维也纳,回到你的身边去。经过努力,我终于如愿以偿,不管在别人看来我的愿望是多么荒谬绝伦,令人难以理解。我的继父很有资财,他把我看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我一直顽固地坚持要自己挣钱养活自己,最后我终于达到了目的。我前往维也纳去投奔一个亲戚,在一家规模不错的服装店里当职员。
  在一个雾气迷濛的秋日傍晚,我终于,终于来到了维也纳!难道还要我告诉你,我首先是到哪儿去的吗?我把箱子存放在火车站,跳上一辆电车--我觉得这电车开得多慢啊,它每停一站都使我心里冒火--一直狂奔到那幢房子跟前。你的窗户还亮着灯光,我的整个心灵发出了动人的声音。这座城市,这座曾经那么陌生,那么毫无意义地在我身边喧嚣嘈杂的城市,此时才获得了生气,到这时候,我才又重新复活,因为我感觉到你就在身旁,你,我的永恒的梦。我并没有想到,我对于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河流,还是你我那抬头仰望的目光之间只相隔一层透明的玻璃窗,实际上都是同样的遥远。我抬头看啊,看啊;那儿有灯光,那儿是房子,那儿是你,那儿就是我的天地。两年来我一直朝思暮想着这一时刻,现在总算赐给了我。这个漫长的、天气温和、夜雾弥漫的夜晚,我一直站在你的窗下,直到你房里的灯光熄灭,我才去寻找我的住处。
  从这以后,每天晚上我都这样站在你的房前。我在店里干活一直干到六点,活很重,很累,但是我很喜欢,因为工作一忙,我就不会那么痛切地感到我自己内心的不宁。等到铁制的卷帘式的百叶窗"哗"的一声在我身后落下,我就直奔向我心爱的目的地。我只想看你一眼,只想和你见一次面,只想用我的目光远远地搂抱你的脸庞--这是我心里唯一的心愿。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终于遇见你了,而且恰好是在我没有料想到的一瞬间:我正在抬头张望你的窗口时,你突然横穿马路走了过来。突然间,我一下子又成了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我觉得热血涌向我的面颊;我违背了我内心强烈的、渴望看见你的眼睛的渴望,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像是身后有人追我似的,一溜烟地从你旁边跑了过去。后来我为自己这种女学生似的羞怯畏缩的逃跑行为感到害臊,因为现在我不是已经打定主意了吗:我想遇见你,我在找你,经过这么多渴求、难熬的岁月,我希望你能认出我是谁,希望你注意我,希望为你爱上我。
  但是好长时间过后你都没有注意到我,尽管每天晚上我都站在那条胡同里,即使大雪纷飞,或者维也纳那凛冽刺骨的寒风吹个不停。我往往白白地等几个小时,有时候我等了半天,你终于和朋友一起从屋里走了出来,有两次我还看见你和女人在一起,--当我看见一个陌生女人和你手挽手紧紧依偎的时候,我的心突然一阵抽缩,仿佛把我的灵魂给撕裂了,这时我突然感到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感到对你有一种新的、异样的感觉。我并不觉得意外,从童年时代起我就已经知道总是有女人来访问你,可是现在却突然让我感到了一阵肉体上的痛苦,我的心弦被拉得紧紧的,对于你和另外一个女人这样明显的、肉体上的亲昵忌恨不已,同时自己却很渴望得到这种亲昵。出于一种孩子气的自尊心--也许今天我还依然保留着--我一整天没到你房子前面去。可是这个赌气和愤恨的夜晚变得多么空虚和可怕啊!第二天晚上,我又忍气吞声地站在你的房前,等啊等,就好像命运注定,我的一生就是这样站在你那紧闭着的生活面前。
  有一天晚上,你终于注意到我了。我已经看见你远远地走来,我赶忙振作起精神,鼓励自己别又躲开你。事情也真凑巧,正好有辆卡车停在街上卸货,把马路堵得只剩下很窄的一条,你就正好擦着我的身边走过去。你的眼光漫不经心地在我身上一扫而过,它一遇到我那专注的目光,就立刻又变成了那种专门勾引女人的目光--它让我马上回忆起了往事,令我猛地一惊!--又变成那种充满柔情、既脉脉含情,又摄人心魄的目光,又成了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的目光,这目光曾将我唤醒,使我第一次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女人,成了正在恋爱的女人。就这样,你的目光和我的目光接触了一两秒钟,我的目光却无法和你的目光分开,也不愿意和它分开--随后你就从我身边过去了。我的心跳个不停;我完全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一种无法克服的好奇心让我转过头去,看见你停住了脚步,也正在回过头来看我。从你那非常好奇、饶有兴趣地观察我的神气中,我立刻就知道,你没有认出我来。
  你没有认出我来,那时候没有,也永远也没有认出过我。亲爱的,我该如何向你形容我那一瞬间绝望的心情呢。当时我是第一次遭受这种命运,这种不被你认出来的命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没有被你认出来,一直没有被你认出来。叫我怎么向你描绘这种的失望呢!因为你瞧,在因斯布鲁克的这两年,我时时刻刻都在想念你,我什么都不做,只是在设想我们在维也纳的重逢,随着自己情绪的好坏,我想像出最幸福的和最可怕的情形。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我是在梦里把这一切都想过了;在我心情阴郁的时候,我设想过,你会把我拒之于门外,会鄙视我,因为我太低贱,太丑陋,太不顾羞耻。你表现出来的各种憎恶与冷漠,我在热烈活跃的想象中都经历过了--可是这点,就这一点,就算在我心情最阴沉,自卑感最严重的时候,我也没有去考虑。这是最可怕的一点:那就是你丝毫没有注意到有我的存在。今天我懂得了--啊,是你教我明白的!--在一个男人眼中,少女和女人的脸想必是变化无常的东西,因为脸通常只是一面镜子,时而是炽热激情之镜,又或是天真烂漫之镜,又或是疲劳困乏之镜,正如镜中的形象转瞬即逝,一个男子也就更容易忘却一个女人的容貌,因为年龄会在这面镜子在岁月的流逝中时而光亮,时而布满阴影,而且服装的衬托又会把一个女人的脸打扮成时而这样或那样。只有伤心落寞的女人才能真正懂得其中的奥秘。可是我当时还是个少女,我还不能理解你的健忘,我自己毫无节制、没完没了地想着你,结果我竟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你一定也常常在想我,在等着我;要是我确切知道,你的心里并没有我,你丝毫也不曾想过我,我又怎么活得下去呢!你的目光使我如梦初醒,它告诉我你一点也认不得我,关于你的生活和我的生活之间,你竟连一点细如蛛丝般记忆也没有。你的这种目光,使我第一次跌入到现实之中,第一次预感到了我的命运。
  你那天没有认出我是谁。两天之后我们又一次相遇,你的目光以某种亲昵的神情拥抱着我,这时你依然没有认出我就是那个曾经爱过你的、被你唤醒的姑娘,你只认出,我是两天之前在同一个地方和你迎面相遇的那个漂亮的、十八岁的姑娘。你亲切地看我一眼,神情带着一些惊讶,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你又和我擦肩而过,马上又放慢脚步;我浑身战栗,我狂喜,我祈祷,但愿你会走来跟我打招呼。我感到,我第一次为你而充满活力;我也放慢了脚步,不躲着你。突然我头也没回,便感觉到你就站在我身后,我知道,这一次我可以第一次听到你用那可爱的声音和我说话了。我满怀期待,这几乎令我软瘫,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停住脚步,我的心七上八下,简直像小鹿似的狂奔猛跳--这时你走到我身边来了。你和我攀谈起来,一副轻松愉快的神情,仿佛我们是认识很久的老朋友似的--唉,你对我一点预感也没有,你从来没有感觉出我的生活!--你和我说话的时候,神态是那样的大方而富有魅力,甚至使我也能够回答你的话了。我们一起走完了整个的一条胡同。这时你就问我,是否愿意和你一起去吃饭。我说好吧。我又怎能拒绝你的邀请?
  我们一起在一家小饭馆里吃饭--你还记得这饭馆在哪儿吗?啊!你一定不记得了,你一定跟其他这样的晚饭分不清了,因为我对你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是无数个女人当中的一个,不过是不胜枚举的许多风流艳遇中的一桩而已。什么事情会让你回忆起我来呢?我说话很少,因为在你身边,听你说话已经使我无限幸福了。我不愿意因为提一个问题,或说一句蠢话而白白浪费一秒钟的时间。你给我的这一时刻,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举止让我对你怀有着最热情的敬意,你的态度是那样的温文尔雅,恰当得体,丝毫没有急迫逼人的妄为,没有匆忙的谄媚讨好,从一开始就那样亲切自重,一见如故。我是早就决定把我整个身心都献给你了,即使我不曾有着这种想法,那么仅凭你当时的举止,你也会赢得我的心的。唉,你是不知道,我痴痴地等了你五年!你没使我失望,你让我高兴得忘乎所以了!
  天色已晚,我们起身离开饭馆。走到饭馆门口,你问我是否急于回家,是否还有一点时间。我事实上已经早有准备,我怎么能瞒着你!我说,我还有时间。你稍微迟疑了一下,然后问我,是否愿意上你家去聊一会儿。"好啊!"我脱口而出,说得那么自然。随后我立刻发现,我答应得这么迅速,让你感到有些难堪或者高兴,反正你显然十分意外。今天我才明白了为什么你会感到惊愕;我知道,一个女人即使她心里有如火燎,迫不及待地想委身于人,但她通常也要装出毫无准备的样子,假装惊吓万分或者怒不可遏,一定要等到男人再三哀求,编一些谎话,发誓赌咒,并作出种种诺言,这才会转嗔为喜,半推半就。我知道,只有那些以卖笑为生的女人,或者那些天真烂漫、还没有长大的女孩才会这样毫无保留地欣然接受这样的邀请。但是在我的心里--你又怎么料想得到呢--这只不过是我深切的相思化成语言,经过千百个日日夜夜的凝聚、而现在突然迸涌开来。反正当时你吃了一惊,我开始使你对我感起兴趣来了。我发现,我们一起走的时候,你一面和我说话,一面略带惊讶地从侧面偷偷打量着我。在觉察别人的感情时,你的感觉总能有具有魔法似的把握,你此刻立即感到,在这个小鸟依人似的美丽的姑娘身上,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东西,有着一个秘密。于是,你顿时好奇心大发,你绕着圈子、拐弯抹角地向我提了许多问题,我觉察到,你想要摸清这个秘密。但是我避开了:我宁可在你面前显得有些傻气,也不愿向你泄露我的秘密。
  我们一起上楼到你的房间里。原谅我,亲爱的,即使我对你说,你也不会明白,这条楼道,这楼梯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当时感到了怎样的陶醉、怎样的迷乱、怎样的疯狂的、痛苦的、几乎是致命的幸福啊!直到现在,当我想起这一切时,我还忍不住潸然泪下,可是我已经没有眼泪了。那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渗透了我的激情,都是我在童年时代满怀憧憬的象征:在这个大门口,我千百次地等待过你;在这座楼梯上,我经常偷听着你的脚步声,并在那儿我第一次看见了你;那个窥视孔,透过它我几乎看得神魂颠倒;曾经有一次,我跪在你门前的小地毯上,听到你房门钥匙的响声,我便从我躲着的地方吃惊地一跃而起。我的整个童年,我全部的激情都保留这几米长的空间之中,我整个的一生都在这里,而如今,一切都如愿以偿了,我和你走在一起,和你一起,在你的、我们的楼里走着,我过往的生活便犹如暴风雨般向我劈头盖脑地冲了下来。你想想吧,--我这话听起来也许很俗气,可是我不知道怎么用别的话来说--一直到你的房门口为止,一切都是现实的、沉闷的、平凡的世界,到你房门口起,便开始了孩子的魔法世界,阿拉丁①的王国;你想一想,我曾千百次望眼欲穿地盯着你的房门,而现在我正如醉如痴地迈步走了进去,你无法想象--即使能模糊地感到,却永远也不会完全知道,我亲爱的!--这迅速流逝的一分钟从我的生活中究竟带走了什么。
  那天晚上,我在你的身边呆了整整一夜。你不会想到,在这之前,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亲近过我,没有一个男人接触过或者看见过我的身体。可是你又怎会想到呢,亲爱的,因为我对你没有一点抗拒,我忍住了因为羞涩而产生的迟疑,只是为了不让你猜出我对你的爱情的秘密,如果你知道了,这个秘密准会叫你吓一跳的--因为你只喜欢轻松愉快、游戏人生、无所牵挂的生活。你深怕踏入别人的命运。你愿意滥用你的爱情,用在所有你喜欢的女人身上,但不愿意作出任何牺牲。假如我现在对你说,我委身于你的时候,我还是个处女,那么我求你,千万别误解我!我根本没有埋怨你!你并没有勾引我,欺骗我。引诱我--是我,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自己的命运之中。我永远,永远也不会责怪你,不会的,我只会永远感谢你。因为这一夜对我来说是无比的欢娱、至极的喜悦和极度的幸福!那天夜里,我在黑暗里睁开眼睛,感到你在我的身边。我不禁觉得十分奇怪,为什么群星不在我的头上闪烁呢,因为我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升上了天空。不,我亲爱的,我从来也没有后悔过,也从来没有因为这一刻而后悔过。我还记得,你睡熟了,我听见你的呼吸,触到你的身体,感到自己是那么地紧挨着你,在黑暗中我幸福得流出了眼泪。
  第二天一早我急着要走。我得到店里去上班,也想在你仆人到来以前离去,不能让他看见我。当我穿戴好衣服站在你的面前,你把我搂在怀里,久久地凝视着我;莫非是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在你心头激荡着,还是说你只是觉得我当时容光焕发、美丽动人呢?然后你就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我轻轻地从你的怀抱中挣脱身子,想要走了。这时你问我:"不想带几朵花走吗?"我说好吧。你就从书桌上供的那只蓝色的水晶花瓶里(唉,小时候我曾偷偷地看了你房里一眼,从此就认得这个花瓶了)取出四朵洁白的玫瑰给了我。后来一连几天,我还不住地吻着这些花儿。
  在这之前,我们还约好了另一个晚上再见面。我去了,那天晚上又是那么的销魂和美妙。你还和我一起度过了第三个夜晚。后来你就对我说,你要动身出门去了--啊,我从童年时代起就怨恨你的出门旅行!--你答应我,一回来就马上通知我。我给了你一个留局待取的地址--我没有把姓名告诉你,我不愿意。我保守着我的秘密,将它锁在了心底。你又给了我几朵玫瑰作为临别纪念--作为临别纪念。
  这两个月里我每天去问……唉,不说了,何必跟你描绘这种满怀期待却又绝望的痛苦折磨呢。我不责怪你,我爱你,爱的就是这个样子的你,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而爱不专一。我就爱你是这么个人,只爱你是这么个人,你过去一直是这样,现在依然还是这样。你早就回来了,我从你亮着灯的窗口断定,你早已回来了,可是你没有写信给我。在我一生最后的时刻,我也没有收到过你一行字,我把我的一生都献给你了,可是我没收到过你一封信。我等啊,绝望地等着。你没有来叫我,你一行字也没有写给我……一个字也没有……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这也是你的孩子啊,亲爱的,这是那三个销魂荡魄、如胶似漆的夜晚的结晶,我可以向你发誓,人在死亡之前是不会撒谎的。这是我们的孩子,我向你发誓,因为自从我委身于你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孩子离开我的身体,这期间没有一个男子碰过我的身体。我的身体被你触碰之后,我就有了一种神圣的感觉,我怎么能把我的身体同时分赠给你和别的男人呢?你是我的一切,而别的男人只不是我的生命边缘匆匆来去的过客。这是我们的孩子,亲爱的,是我那执著专一的爱情和你那无所顾虑、任意挥霍的柔情蜜意的结晶,这是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儿子,我们唯一的孩子。你于是要问了--也许你会大吃一惊,也许只不过有些许诧异--亲爱的,你一定会问,在这么多年漫长的岁月里,我为什么一直把这孩子的事情瞒着你,直到今天才告诉你呢?而此刻他就躺在这里,在黑暗中沉睡了,永远也不回来,永不回来!但是你叫我怎么能告诉你呢?像我这样一个在你看来素不相识的女人,心甘情愿地和你过了三夜,而且丝毫不加反抗,甚至是满怀渴望地向你敞开了我的怀抱,对我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你是永远、永远也不会相信的。你无法相信,她会对你这个不忠实的男人坚贞不渝的,你永远也不会坦然坚定地承认这孩子是你的亲生骨肉!即使我的话使你觉得难分真假,你也不可能完全消除这种暗自的怀疑:我知道你很有钱,所以企图把另一笔风流帐转嫁在你的身上,硬说他是你的儿子。你会对我猜疑,在你我之间会存在一片阴影,一片淡淡的怀疑的阴影。我不愿意这样。再说,我十分了解你--也许你自己对自己还没了解到这种地步--我知道你只喜欢轻松愉快,无忧无虑,无所顾虑的恋爱,要是突然一下子当上了父亲,突然要对另一个人的命运负责,你一定觉得不是滋味。你只有在无拘无束的情况下才能够呼吸和生活,你一定会觉得被我束缚住了,你也一定会因为这种牵连而恨我--我知道,你会恨我的,会违背你自己清醒的意志而恨我的。也许只有几个小时,也许只不过短短的几分钟,你会觉得我很讨厌,觉得我可恨--但是我是有自尊心的,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都没有一丝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也不愿成为你的累赘。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来,总会怀着爱情与感激,我愿意成为在你钟情的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一个。可是当然,你从来也没有想念过我,你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并没有责怪你,亲爱的,我不埋怨你。如果我的笔端偶尔流露出一丝怨尤的话,那么请你原谅我,请原谅我吧!--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死了,就躺在那摇曳影绰的烛光里;我冲着上帝握紧拳头,管他叫凶手,我悲伤不已,心绪混乱。请原谅我的怨诉,原谅我吧!我也知道,你心地善良,打心眼里乐于助人。你帮助每一个人,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来求你,你也会给予帮助。不过你的善心是非常奇特的,它可以属于每一个人,人人都能从中获取恩惠,能取多少就取多少,你的善心是博大的,但却是,它是--请原谅我--消极的。你的善心需要别人提醒,要别人自己去拿。只有在别人求援于你,向你恳求的时候,你才帮助别人,你帮助人家是出于害羞,出于软弱,而不是出于真诚的心意。让我坦率地跟你说吧,你可以和别人共欢乐,却并不愿意和别人共患难。像你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是其中心地最善良的人,求他帮助也是很困难的。有一次,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我从门上的窥视孔里看见有个乞丐按你的门铃,你给了他一些钱。他还没开口乞讨,你就飞快地把钱给了他,钱并不少。可是你给他钱的时候,流露着一种害怕的神情,而且十分慌张,恨不得他马上就走,仿佛你很害怕看他的眼睛似的。你在帮助人家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那种腼腆羞怯、忐忑不安、怕人感谢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所以我从来也不去求你。当然,我知道,你是会帮助我的,即使你不能肯定这是你的孩子,你也会帮助我的。你一定会安慰我,给我钱,给我一笔数量可观的钱,可是你心里总会暗暗带着一种焦躁不耐的情绪,想把这桩麻烦事情从你身边推得干干净净。是啊,我相信,你甚至于会劝我尽早把孩子打掉。这是我最害怕的事了!因为只要你提出要求,我什么事情不会做呢!我怎么可能拒绝你的要求呢!但是这孩子可是我的一切,他是你的骨肉,他就是你,但又不再是你。我无法驾驭那个幸福无忧的你,但是,现在你永远交给我了,禁锢在我的身体里,和我的生命连在一起了。这下子我终于抓住你了,我可以在我的血管里感觉到你在生长,感觉你的生命在生长,我可以哺育你,喂养你,爱抚你,亲吻你。你瞧,亲爱的,正因为如此,当我知道我怀了你的孩子,我是多么的幸福啊,正因为如此,我才把这件事瞒着你:因为这样,你再也不会从我身边逃走了。
  当然,亲爱的,接下来的日子并不是像我预先想象的那样,都是些幸福的时光,也有些日子充满了恐惧和苦难,充满了对人们的卑劣龌龊的憎恶。我的日子很不好过。临产前几个月我不能再到店里去上班了,我不想亲戚们注意到我怀了孕,并把这事告诉我家里。我不想向我母亲要钱--我把手头有的那点首饰都变卖了,以此来维持我临产之前那段时间的生活。产前一星期,我放在柜子里的最后几枚克朗被一个洗衣妇偷走了,我只好进了一家产科医院去生孩子,只有那些一贫如洗的女人,那些被遗弃、被遗忘的女人在走投无路时才到那儿去。就是在这些穷困落寞的低俗人群当中,这孩子、你的孩子呱呱堕地了。那儿真叫人活不下去:陌生、陌生,一切都是陌生的,我们躺在那儿的人,互不相识,大家都孤寂苦闷,彼此仇视,大家都是被穷困、被同样的苦痛驱赶到了这间沉闷的、充满了哥罗仿和血腥气的、充满了喊叫和呻吟的病房里来的。穷人不得不遭受的凌侮,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羞辱,我在那儿都受到了。我得和那些娼妓之类的病人同处一屋,她们惯于欺侮命运相同的病友;我忍受了年轻医生的玩世不恭的态度,他们脸上挂着讥讽的微笑,掀起这些没有抵抗之力的女人身上的被单,假借检查之名,在她们身上摸来摸去;我忍受了女管理员的无餍的贪欲--啊,在那里,人的羞耻心被人们的目光钉在十字架上,备受他们的恶毒语言的鞭笞。只有写着你姓名的那块牌子,还说明你还是你自己,因为在那床上躺着的,只不过是一块抽搐颤动的肉,任凭好奇的人来东捏西摸,只不过是供别人观看和研究的一个对象而已--啊,那些在守候着自己、体贴入微的丈夫身边,在自己家里生孩子的妇女,她们永远不会明了,在举目无亲,无力自卫的情形下,仿佛躺在实验桌上生孩子是什么滋味!如果我现在看到"地狱"这个词,我就会不由自主地突然想到那间拥挤不堪的、水气弥漫的、充满了呻吟、狂笑和惨叫声的病房,就是在这座羞耻心被任意践踏的屠宰场,我经历了苦痛的煎熬。
  原谅我,请原谅我说了这些事。可是就只有这一次,我才提及这些事,以后永远也不会再说了。十一年来,我对此沉默不语,不久之后我便将永远沉默,直到永恒,但是总该有这么一次,让我大声叫喊一次,为了这个孩子,我付出了多么昂贵的代价啊!这孩子是我的全部幸福,如今他躺在那里,已经停止了呼吸。每当我看见孩子的微笑,听见他的声音的时候,我就会在幸福的陶醉之中,把那些苦难的时刻抛到九霄云外了;但是现在,孩子死了,这些痛苦又一次潜入心头,历历在目,这一次、就是这一次,我不得不把它从心里倾吐出来。可是我并不是责怪你,我只怨上帝,是上帝让这痛苦在我心中波澜重生。我没有埋怨你,我向你发誓,我从来也没有对你生过气、发过火。即使我的身体因为巨痛而蜷缩成一团,即使在痛苦把我的灵魂撕裂的时刻,我也没有向上帝控告过你;那几个夜晚,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也从来没有责难过我对你的爱情。我从始致终都爱你,一直为你我相遇的那些时刻而欣喜万分。假如由于那些时刻我还得再去一次这样的地狱,并且事先知道我将受到怎样的折磨,我也不惜再受一次,我亲爱的,愿意再受一次、再受千百次!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你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俊美的小人儿、你的骨肉,你从来也没有在旁边走过时扫过他一眼,你连和他偶然匆匆相遇的机会也没有。有了这个孩子之后,我就藏了起来,很长时间不和你见面;我对你的相思不像原来那样痛苦了,我对你的爱也不像原来那样热狂了,我觉得,自从上天把他赐给我以后,我不再像原来那样为我的爱情备受煎熬了。我不愿把自己一分为二,一半给你,一半给他,所以我把感情一股脑儿全部给了孩子,不再把心思倾注在你这个幸运儿身上,没有我你也能活得很自在,可是孩子需要我,我得抚养他,我可以吻他,把他搂在怀里。正是由于这个另外的你、这个真正属于我的你,我似乎已经摆脱了由于对你朝思暮想而神情恍惚的状态,摆脱了我的厄运--只是在非常难得的情况下,我才会不禁再次想要低三下四地到你房前去。我只做了一件事:每逢你生日的时候,我总要给你送去一束白玫瑰,和当年我们恩爱的第一夜之后你送给我的那些花一模一样。在这十来年之间,你有没有问过自己一次,这些鲜花是谁送来?也许你也回忆起你从前赠过这种玫瑰花的那个女人?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你的回答。我只是从暗地里把花递给你,一年一次,只为了唤醒你对那一时刻的回忆--这样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你从来没有见过他,没有见过我们可怜的孩子--现在我怨恨我自己,因为我不该不让你见他,因为你要是见了他,你会爱他的。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可怜的男孩,没有看过他微笑,没有见他轻轻地抬起眼睑,然后用他那聪明的黑眼睛--你的眼睛!--向我、向全世界投来一道明亮而欢快的光芒。啊,他是多么开朗、多么可爱呀:你的悠然自得的性格在他身上天真地重演着,你那跳跃而敏捷的想象力在他身上也得以再现:他可以一连几小时沉迷于他的小玩意儿里,就像你游戏人生一样,然后又扬起眉毛,一本正经地坐着看书。他变得越来越像你了;在他身上,你特有的那种既严肃认真又有戏谑的两重性格,也越发明显地发展起来。他越是像你,我就越爱他。他学习成绩很好,说起法文来像一只小喜鹊滔滔不绝,他的作业本是全班最干净的,他的相貌多么漂亮,身穿黑丝绒衣服或者白色的海员服时,显得那么的英俊。无论走到那儿,他总是最时髦、最标致的;每次我带着他在格拉多②的海滨散步,女人们都会停住脚步,抚摸他那金色的长发;在塞默林滑雪橇的时候,人们都朝他扭过头来欣赏他,对他称赞不已。他是这样的漂亮,这样的娇嫩,这样的惹人喜爱,去年他进了德莱瑟中学的寄宿学校③,穿上了制服,身佩短剑,看上去就像是十八世纪宫廷的王室侍童!--可是现在,他除了身上的一件小衬衫之外,一无所有,可怜的孩子,他躺在那儿,嘴唇苍白,双手交叉合在一起。
  也许你要问我,我怎么可能让孩子生活在富裕的环境里,并受到教育呢,怎么可能使他享受一种上流社会的光明、快乐的生活呢。我亲爱的,我是在黑暗中跟你说话,我已然没了廉耻之心了,我要把事实告诉你,但是别害怕,亲爱的--我卖身了。我并不是那种人们称之为街头野鸡的那种人,不是妓女,可是我卖身了。我有一些很有钱的男友,十分阔气的情人:最初是我去找他们,后来他们就来找我,因为我--你可曾注意到?--长得非常的美丽。每一个我委身相与的男子都喜欢我,他们大家都感谢我,都依恋我,都爱我--只有你,只有你不是,我的亲爱的!
  我告诉了你我卖身的事实,你会因此鄙视我吗?不会,我知道,你不会看不起我。我知道,你理解这一切,你也会明白,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你,为了你的另一个自我,为了你的孩子。在产科医院的那间病房里,我就已经领略到了贫穷的可怕,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穷人总是遭人践踏、受人凌辱的,总是牺牲品。我不愿意、我绝不愿意让你的孩子、这个聪明、美丽的孩子生活在社会深深的底层,不愿让他在陋巷的垃圾堆中,在霉烂不堪、卑劣低俗的环境中,在一间陋室的污浊的空气中长大成人。不能让他那娇嫩的嘴唇说出些粗俗的语言,不能让他那雪白的肌肤去触碰发霉的、皱缩的寒酸衣衫--你的孩子应该拥有一切,应该享有人间的一切财富和快乐,他应该也上升到你的地位和高度,进入你的生活范围里去。
  因此,只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亲爱的,我卖身了。对我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牺牲,因为人家通常称之为名誉、或耻辱的东西,对我来说完全是空泛、无谓的概念:我的身体只属于你一个人,既然你不爱我,那么我的身体不管怎样我也觉得无所谓了。男人们的爱抚,甚至于他们发自内心的激情,都只能令我无动于衷,尽管我对他们之中的有些人也很敬重。他们的爱情不能得到回报,我很同情,这也使我想起了自己的相同命运,因而内心常常感到深深的震动。我所认识的这些男人,对我都很好,他们都宠我、惯我、尊重我。尤其是有一位帝国伯爵,一个年纪较大的鳏夫,他为了让这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你的孩子能在德莱瑟中学上学,到处奔走,托人说情--他像爱女儿那样地爱我。他向我求过三四次婚--如果我答应了,今天就是伯爵夫人了,就是蒂罗尔一座迷人的王宫的女主人了,我就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因为孩子将会有一个温柔慈祥的父亲,把他看成掌上明珠,而我身边将会有一个高贵、文静、善良的丈夫--但不论他如何频繁而急促地催逼我,也不论我的拒绝是多么的伤他的心,我始终没有答应。也许这是一种愚蠢的做法,因为要不然此刻我正在某个地方过着安稳、悠闲的生活,而且我心爱的孩子也在身边,但是--我干吗不向你承认这一点呢--我不愿意被婚姻拴住了自己的手脚,为了你,我要随时保持自由。在我内心深处,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还在做着昔时的那个孩子梦:说不定你还会再一次把我召唤到你的身边,哪怕只是叫去一个小时也好。为了这可能的一小时的相会,我推开一切,拒绝了所有人的求婚,好一听到你的召唤,就能立刻来到你的面前。自从童年时代之后青春萌动以来,我这整个的一生无非就是等待,等待着你的意志!
  而这个时刻真的来临了!可是你并不知道,你并没有感觉到,我亲爱的!就是在这个时刻,你也没有认出我来--永远、永远、永远也没有认出我来!在这之前我多次遇见过你,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普拉特尔公园里④,在马路上--每次我的心都猛的一抽,可是你的眼光只从我身上一闪而过;从外表看来,我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我从一个腼腆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女人,就像他们说的,妩媚动人,穿着考究,打扮得艳丽娇美,为一群倾慕者簇拥着:你怎么会想到,我就是在你卧室的昏暗灯光照耀下的那个羞怯的少女呢?有时候,跟我走在一起的先生们当中有一位向你问好,你向他答谢,并抬眼对我表示敬意,但你的目光是客气、陌生的,带有赞赏的神情,却从未表示出你认出我来了,陌生,可怕的陌生啊。你认不出我来,我对此几乎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我还记得,有一次简直令我如火灼般的痛苦不堪:我和一位朋友一起坐在歌剧院的一个包厢里,而隔壁的包厢里坐的就是你。演奏序曲开始的时候,灯光熄灭了,我看不到你的脸,只感到你的呼吸就在我的身边紧挨着我,就像当年那个夜晚一样的近,你的手,你那娇嫩的、纤细的手,就托在我们这两个包厢的铺着天鹅绒的栏杆上。一阵阵强烈的欲望侵占着我的头脑,想俯下身去卑躬屈膝地亲吻一下这只陌生的、我心爱的手,这只曾经给与我温柔的拥抱的手啊。耳边的音乐声如波浪起伏,撩人心弦,我的那种欲望也越发炽烈,我不得不拼命挣扎,攥紧拳头,挺起身体,一股魔力正强烈地把我的嘴唇吸引到你那只可爱的手上去。第一幕一演完,我就请求我的朋友和我一起离开。在黑暗里你是如此陌生,却又如此近的挨着我,我简直忍受不了了。
  可是这时刻来到了,又一次来到了,也是最后一次闯进了我这了无生机的一生中。那差不多正好是在一年之前,你生日的第二天。真奇怪,那天我时刻都在想念着你,因为你的生日我总像一个节日一样地庆祝。一大清早我就出门去买了一些白玫瑰花,像以往每年一样,派人给你送去,作为对那个你早已忘却的那个时刻的纪念。下午,我和孩子一起乘车出去,我带他到了戴默尔点心铺⑤,晚上又带他上剧院看戏。我希望他从小就感觉到,他也应该能感到,这个日子是个神秘的纪念日,虽然他并不了解它的意义。第二天我就和我当时的情人,布律恩地方一个年轻、富有的工厂主呆在一起,我和他已经同居两年了。他宠爱我,对我体贴入微,也和别人一样想和我结婚,而我也像对待别人一样,好像无缘无故地拒绝了他的请求,尽管他给我和孩子送了许多礼物。他心肠极好,虽说有些呆板,对我有些低三下四,但人也是很亲切可爱的。我们一起去听音乐会,在那儿碰到了一帮兴高采烈的朋友,随后大家一起在环城路的一家饭馆里吃晚饭。席间,在笑语闲聊之中,我提议再到塔巴林舞厅去跳舞。这种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场所,我一向十分反感,平时要是有人建议到那儿去,我一定会竭力反对,但是这一次--简直像有一股莫名的神奇力量出现在我心里,驱使着我突然不自觉地作出这个建议,在座的人都十分兴奋,立即高兴地表示赞同--我却突然感到有一种难以解释的强烈愿望,仿佛在那儿有什么特别的东西等着我似的。他们大家都习惯于对我百依百顺,便迅速地站起身来。我们一起来到舞厅,喝着香槟酒,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疯狂的、近乎痛苦的兴致。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跟着他们一起唱些伤情的歌曲,心里涌起一股难以按捺的欲望,想跳舞,想欢呼。可是突然--我仿佛觉得有什么冰凉的或者灼热的东西猛地落在我的心头--我马上挺起身子,正襟危坐:你和几个朋友正坐在邻桌,你用欣赏的、渴求的目光看着我,用你那一向撩拨得我心摇神荡的目光看着我。十年来第一次,你又以包含在你气质中的所有沸腾的激情盯着我。我颤抖起来。举起的杯子差一点儿失手掉落。幸好同桌的人没有注意到我的心慌意乱:它消失在哄笑和音乐的喧闹声中。
  你的目光变得越来越灼热撩人,使我浑身发烫,坐立难安。我不知道,是你终于、终于认出我来了呢,还是你把我当作另外一个女人,一个可以弄到手的陌生女人?热血一下子涌上我的双颊,我心不在焉地应和同伴对我说的话。你一定发觉到了,我被你的目光弄得多么心慌意乱。你避开了所有人的目光,微微对我摆动了一下脑袋,向我示意,要我到前厅去一会儿。接着你故意十分明显表示要去结帐,告别了你的朋友,走了出去,临走前再一次向我暗示,你在外面等我。我浑身哆嗦,好像发冷,又像是发烧,别人提出的问题我答不出话来,也控制不住我周身沸腾的热血。恰好这时有一对黑人舞蹈家在表演,他们用脚后跟踩得劈拍直响,嘴里发出尖声大叫,跳起一种新鲜奇怪的舞蹈: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他们,我正好利用了这一瞬间。我站了起来,对我的男友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说完就随你走了出去。
  你就站在外面前厅里的衣帽间旁边等着我。我一出来,你的眼睛就发亮了。你微笑着快步迎了上来;我马上看出,你没有认出我来,没有认出当年的那个小姑娘,也没有认出后来的那个少女,你又一次把我当作一个新欢,当作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来追求。"您可以也给我一小时时间吗?"你亲切地问我--你那十拿九稳的表情让我感觉到,你把我当作一个夜间卖笑的女人。"好吧,"我说道。十多年前,那个少女在幽暗的马路上就用这同一个声音抖颤、可是不言而喻地表示同意的"好吧"回答了你。"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见面呢?"你问道。"您什么时候愿意见我就什么时候见。"我回答道--我在你面前不会感到羞耻。你稍微有些惊讶地望着我,眼睛里还带着和当年一模一样的怀疑和好奇,那时我也是很快接受了你的请求,也曾令你惊异不止。"现在行吗?"你问道,语气略有些迟疑。"行,"我说,"我们走吧。"
  我想到衣帽间去取我的大衣。
  我突然想起,存衣单在我男友手里,因为我们的大衣存放在一起。回去向他要吧,难免要一番费力的解释,另一方面,要我放弃和你呆在一起的时刻,放弃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时刻,我也不愿意。于是,我一秒钟也没有迟疑:我只取了一条围巾披在晚礼服上,就走入了夜雾弥漫、潮湿阴冷的夜色中去了,顾不上我的大衣,也撇开那个温柔多情的好心人,这些年来他养我宠我,而我却当着他朋友的面,出他的洋相,使他变成一个可笑的傻瓜:自己供养了多年的情人,一个陌生男子一招手就跟着跑掉了。啊,我内心深切而清楚地意识到,对于一个诚实的朋友,我所做的事是多么卑鄙恶劣、多么忘恩负义、多么低贱无耻,我知道,我的行为是多么可笑,我的疯狂举止,使一个善良的人永远蒙受了致命的精神创伤,我感觉,我已经把我的生活撕成粉碎--但我急不可耐地想再一次亲吻一下你的嘴唇,再一次听你温柔地对我说话,与之相比,友谊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我的存在又算得了什么?我就是这样爱你的,如今一切都已消逝,一切都已过去,我可以把这话告诉你了。我相信,只要你叫我,哪怕我已经躺在尸床上,我也会立即获得一股力量,使我站起身来,跟着你走。
  门口停着一辆车,我们驱车到你的寓所。我又听见你的声音,又感到你情意绵绵地靠在我的身边。像孩子时一般,我又一次如醉如痴,那天真的幸福又一次使我不知所措。相隔十多年之后,我第一次重又登上你的楼梯,我的心情--不,不说了,我无法向你描述,在那一瞬间,我对于一切都有了双重的感觉,既感觉到逝去的岁月,也感觉到眼前的时光,而在这一切之中,我只感觉到你。你的房间没有太多变化,多了几张画,添了几本书,有的地方多了几件以前没有的家具,不过在我看来,一切还是那么的亲切。书桌上放着花瓶,里面插着白玫瑰--我的玫瑰花,是前一天你过生日时我派人给你送来的,以此纪念一个你早已忘却的女人,即使此刻,她就正在你的眼前,手握着手,嘴唇紧贴着嘴唇,你也认不出她来。但是,我心里还是很高兴,你供养着这些鲜花:这样总还有我的一点气息、我的爱情的一缕呼吸萦绕着你。
  你把我搂进怀里。我又在你那儿度过了一个销魂之夜。可是,即使我褪去衣装,赤裸着身体的时候,你也没有认出我来。我幸福地接受你那熟练的温存和爱抚,我发现,你的激情对一位情人和一个妓女是一样看待,没有任何区别的。你放纵你的情欲,任意挥霍,毫不节制。你对我,对于一个从夜总会里带来的女人是这样的温柔,这样的多情,这样的亲密而又充满敬意,而在享受女人方面又是那样的充满激情;我又陶醉于往日的幸福之中,又一次感觉到你心灵上的这种独特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激情之中含有精神的激情,这种激情让当年那个小姑娘被你心甘情愿地俘虏。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际是如此的贪图享受片刻的欢娱,如此放纵自己的感情,把自己的灵魂深处暴露无遗--而事过境迁之后竟烟消云散,全都归于遗忘,完全不近人情的遗忘。不过此刻我自己也忘乎所以了:在黑暗中躺在你身边的我究竟是谁?是往日那个激情澎湃的小姑娘吗,是你孩子的母亲,还是一个陌生女人?啊,在这纵情之夜,一切是如此的亲切,如此的熟悉,可一切又是多么新鲜。我祷告上苍,但愿这一夜永远延续,永无尽头。
  可是黎明还是来临了,我们起得很晚,你邀请我和你一起用早餐。侍者早已在餐室里摆好了早点,我们一起喝茶,闲聊。你又用你那坦率诚挚的亲切态度跟我说话,不提及任何不得体的问题,对我的个人情况没有表示出任何好奇。你不问我的姓名,也不问我住在哪里;对你来说,我只不过又是一次艳遇,一个一度春风的无名女人,这一段火热的时光,最后只会在遗忘的烟雾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告诉我,你现在又要出远门了,你到北非去,去两三个月;我在幸福之中又颤抖起来,在我的耳边响起这样的一个声音:完了,完了,已经忘了!我真恨不得扑倒在你的脚下,大声喊道:"带我去吧,你终究会认出我来,过了这么多年,你终究、终究会认出我是谁!"但是,我在你的面前是如此羞怯,胆怯,奴性十足,性格软弱。我只能说一句:"多遗憾啊!"你微笑着望看我说:"你真的觉得遗憾吗?"
  这时候,一股突发的野性控制了我。我站起来,盯着你,长时间地、目不转睛地看着你。然后我说:"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他也老是出门旅行去。"我凝视着你,目光直刺你眼睛里的瞳仁。"现在,现在他要认出我来了!"我身上每一根神经都颤抖起来,心也快要蹦了出来。但是你却对我微笑着,安慰我:"他会回来的。"--"是的,"我回答道,"会回来的,可是回来时就什么都遗忘了。"
  我说话的腔调和样子,一定很特别,或者很激动。因为你也站了起来,注视着我,十分诧异,却又充满怜爱。你抓住我的双肩,说道:"美好的东西是忘不了的,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你低下头来看着我,目光一直透进我的心灵深处,仿佛要把我的形象牢牢印在脑海似的。我感到你的目光一直进入我的身体,在里面探索、揣测、体味着我的整个生命,这时我以为,盲人终于复明了,他要认出我来了,他要认出我来了!我的整个灵魂颤抖着,沉浸在这个想法之中。
  可是你并没有认出我来。没有,你没有认出我是谁,对你来说,我从来也没有像此刻那样的陌生,因为要不然--要不然你绝不会干出几分钟之后干的事情。你吻我,又一次热狂地吻了我。我的头发给弄乱了,我只好再梳理一下,我站在镜子前面,这时从镜子里我看到--我简直惊呆了,几乎跌倒在地了--你正非常谨慎地把几张大钞票塞进我的暖手筒里。这一瞬间我怎么会没有叫出声来,没有给你一个耳光呢!我,我从童年时代起就爱你了,并且是你孩子的母亲,可你却为了这一夜付给我钱!对你而言我不过是夜总会的一个妓女,只不过如此而已。--你竟然付钱给我!被你遗忘了,这还不够,我还得受到这样的羞辱。
  我急忙收拾我的东西。我要走,马上离开。我的心都碎了。我抓起我的帽子,帽子就搁在书桌上那只插着白玫瑰、我的玫瑰的那只花瓶旁边。这时我心里又产生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愿望:我想再尝试一次,提醒你记起往事:"你愿意给我一朵你的白玫瑰吗?""当然乐意,"说着,你立即取了一朵。"可是这些花也许是一个女人、一个爱你的女人送给你的吧?"我说道。"也许是,"你说,"我不知道,是人家送给我的,我不知道是谁送的;正因为这样,我才这么喜欢它们。"我凝视着你。"也许是一个被你遗忘的女人送的!"
  你脸上露出一副惊愕的神气。我死死地盯着你:"认出我来,认出我来吧!"我的目光叫喊着。但是你的眼睛微笑着,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你又再一次吻了我。但是你没有认出我来。
  我快步走向门口,因为我感觉我的眼泪就要夺眶而出了,可是不能叫你看见。我急忙奔了出去,走得太急了,在前屋差点儿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他胆怯地闪到一边,拉开通向走廊的门,让我出去,就在这一秒钟,你听见了吗?--就在我噙着眼泪看着这个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秒钟,你听见了吗?就在这一瞬间,这个从我童年时代起就再没有看见过我的老人认出我来了。就为了这个,我恨不得跪倒在他面前,吻他的双手。我只是迅速把那羞辱我的钞票匆忙从暖手筒里扯了出来,塞给了他。他哆嗦着,惊慌失措地抬眼看我--他在这一秒钟里对我的了解比你一辈子对我的了解还多。所有的人都娇宠我,对我很好--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只有你,只有你从来也没认出我!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我们的孩子--现在在这世界上,除了你再也没有一个我可以爱的人了。但是你是我的什么人呢,你从来也没有认出过我,你从我身边走过,就像从一条河边走过,你踩在我的身上,就像踩在了一块石头上面,你总是走啊,走啊,不停地向前走着,却叫我在等待中逝去了一生。我曾经一度以为我把你抓住了,在这个孩子的身上抓住了你这飘忽不定的逃亡者。但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夜之间他就残忍地撇开我去旅行了,而且永远不再回来。我又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孤单,我一无所有,我不再拥有你的任何东西--再也没有孩子了,没有一句话,没有一行字,没有一丝回忆,假如有人在你面前提到我的名字,你也会像陌生人似的充耳不闻。既然我对你来说已经死了,我又为什么不乐意于死去,既然你已离我而去,我又为什么不远远走开?不,亲爱的,我不是埋怨你,我不想把我的悲愁抛进你欢乐的生活。不要担心我会继续逼着你--请原谅我,此时此刻,我的孩子已经死了,躺在那里,无人理睬,总得让我倾吐满怀的悲情。就这一次我必须和你说说,然后我再默默地重新回到我的黑暗中去,就像这些年来我一直默默地在你的身边一样。但是只要我活着,你就不会听到我这倾诉--只有我死了,你才会收到这份遗嘱,一个女人的遗嘱,她生前爱你胜过所有的人,而你从来也没认出她来,她一直在等着你,而你从来不曾召唤过她。也许,也许将来你会来召唤我,而我将第一次没有忠实于你,那是只因为我已经死了,再也听不到你的呼唤了:我没有给你留下一张照片,没有给你留下一件信物,就像你什么都没留给我一样;你将永远也认不出我,永远也认不出我。我活着命运如此,我死后命运也将依然如此。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不想叫你来看我,我走了,你连我的姓名、我的相貌都不知道。我死得很轻松,因为你身在远方,感觉不到我的离开。倘若我的死会使你痛苦,那我会无法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再也写不下去了……我的头晕得厉害……我四肢疼痛,我在发烧,……我想我得马上躺下去。也许很快就会结束了,也许命运会对我开恩,让我不用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如何把孩子抬走。……我实在写不下去了。别了,亲爱的,别了,我感谢你……过往的那些时刻就很好,不管怎么样,都很好……我要为此感谢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我感到十分痛快:我把想说的都跟你说了,你现在知道了,不,你只会感觉到,我是多么地爱你,而你在这爱情上却不会受到任何牵累。我不会使你若有所失--这使我很安慰。你那美好、光明的生活不会产生些微的改变……我的死并没有让你平添苦痛,……这令我很安慰,你啊,我亲爱的你。
  可是谁……如今谁还会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送去白玫瑰呢?啊,花瓶将会空空如也,往昔一年一度萦绕在你四周的我那轻微的呼吸、我心底的那份情意,从此也将烟消云散了!亲爱的,听我说,我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请你做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来插在花瓶里。请你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次弥撒一样。我已经不相信上帝了,我不要别人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的心中永远活下去……唉,一年就只要一天,只是静静地,完全无声无息地在你心中活那么一天,就像我曾经活在你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了……
  他颤抖着双手,把信放下。然后久久凝神陷入沉思。一丝回忆隐约浮上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家的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但是这些记忆,模糊不清,凌乱不堪,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淌的河水底下闪烁不定,左右飘忽。阴影不时涌来,又倏地散去,可是总也构不成一幅画面。他感觉到这感情上的一些蛛丝马迹,却又怎么也回想不起来。他仿佛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在梦中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也只是梦见过而已。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这些年来在他生日这一天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悚然一惊:他仿佛觉得,有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阴冷的穿堂风从另一个世界吹进了他寂静的房间。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百感千愁涌上心头,他隐约记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她身形飘浮,充满激情,犹如远方传来的音乐。
  ①阿拉丁,《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
  ②格拉多,意大利格尔茨省的一个城市,位于亚德里亚海滨,是个著名的海滨浴场。
  ③德莱瑟中学系维也纳的一所贵族子弟学校,附属于德莱瑟学校,该学院为奥地利女皇
  玛丽亚·德莱瑟于一七四六年所创建。
  ④维也纳的公园。
  ⑤"戴默尔点心铺",维也纳的高级点心

鬼火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8 上午6:52

1、燃鬼火扑朔迷离
本市首富霍总虽然身价千万,却也没想到梦梅竟会轻易跟他上了床,怀中的美人早使他忘了一切,翻云覆雨直折腾得精疲力竭。
火是从客厅里烧起来的,正在喘息的霍总和梦梅先是闻到一股焦糊味儿,接着门缝里就喷进来一缕缕黄烟,“着火了!”梦梅尖叫一声裹着被子滚到了床底下,霍总光着屁股跳下床,本要开门冲出去,可伸手一摸,门把已经热得烫手,他就知道大火已封了门,自己真正是被请君入瓮了。
此刻已顾不得多想,硕大的火焰从隔壁客厅的窗子里喷涌而出,卧室的窗玻璃“咔咔”响着爆裂了,灼热的空气立刻滚了进来,霍总返身一把抓起电话,电话里没有声音,抓起手机,手机显示没电了,他想到撕开床单结绳而下,这可是八层楼啊,只怕把裤带接上都不够。
轰然一声巨响,客厅的电视机爆炸了,震得卧室的大镜子“哗啦”粉碎,完了!荣华富贵转眼烟云,无常鬼举着追命索在狞笑,他再也镇定不住了,只觉得下身一紧,一股热流顺着大腿淌下来,不由自主地一头钻进床下,扎进浑身颤抖的梦梅怀里,上天无路,入地有门,总算还有人陪着过奈何桥!
……在呼呼的火声和爆裂声里响起了救火车的警笛,霍总的求生欲望骤起,猛地掀开被子从床下钻出来,没及跑到窗前,一股强大的水柱轰然破窗而入,把他冲了个仰面朝天,透过瀑布般的水流,他模模糊糊地看到橘黄色的救生台正在缓缓地向窗口靠来……
赤条条的霍总和梦梅被消防队员救下来,一辆急救车送进了医院,经检查没有烧伤,只是吸了些浓烟受了惊吓,暂时送进病房观察。
在失火的房间里,消防局调查科的洪科长仔细勘察了现场,最奇怪的是客厅里没找到火源也没有漏电迹象,经检验也没有汽油酒精之类的引火物,对经验丰富的洪科长来说,这把火着得实在蹊跷,尤其霍总是个身价千万的大公司老总,又正在参加本市一块黄金地段的竟标,这就不能不让人多想一想了。洪科长决定到医院见见霍总和梦梅。
面对洪科长,霍总并没有感到羞愧,在他看来,大款玩个女人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庆幸的是捡了一条命,只是一个劲儿地感谢消防官兵,至于火是怎么烧起来的,他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洪科长又去找梦梅,梦梅更是一问三不知,量这种女人也不会有什么背景,洪科长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霍总身上。
经过调查,洪科长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现在这个沿海开放城市已是寸土寸金,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市里最近推出了黄金地段的一块地皮搞高层住宅,这个决定立刻在建筑界中引起了轰动,要发财买地来,买地皮要投标,竟标十分激烈。但这投标很有讲究,你实力雄厚未必就能中标,要看谁投的标最合理最接近标底,作为建筑业的大亨,霍总当然以为胜券在握,神情上便不免有些傲然,于是对手们中间便有人传说霍总正大行其贿,据说已经买到了标底,如果确实这样,那就必然会引起竞争对手的嫉妒和愤怒,巨大的利润就会有巨大的诱惑,会不会有人为此要把他干掉呢?
调查中也有人提到了梦梅,她是多次在省市大赛中夺冠的当红歌星,一向以清纯著名,外界也从没有听说过她的绯闻,现在怎么会突然跟霍总上了床呢?作为红歌星,总该摆摆架子玩玩欲擒故纵吧?霍总的对手们都猜这幕后一定有戏,他们可能是出于嫉妒,也可能就是无风不起浪。
洪科长令助手把现场提取的物品带回化验,自己再去调查一下梦梅,当他来到梦梅栖身的夜总会,已经是华灯初放生意正忙的时候,值班经理挺不耐烦地听了洪科长的来意,转身叫来个穿绿旗袍的**,笑着对洪科长说:“她跟梦梅过去是好姐妹,你问她吧!”说完就忙他的去了。
绿旗袍问:“你打听梦梅干吗?”洪科长说:“想交个朋友。”绿旗袍鼻子里一哼:“交朋友?我们过去也是好朋友呢!”说完转身就走,洪科长慌忙拉住:“喂喂,我还没说完呢!”绿旗袍也不耐烦了:“没工夫听你说,我还要坐台呢!”洪科长明白了,忙掏出一百元塞进她手里,绿旗袍乐了,拉着洪科长找个角落里坐下来。
一百元没白花,绿旗袍对梦梅满腹怨气,骂她出了名就翻脸不认人,眼睛长到了头顶上,什么了不起的大歌星,原先不过也是一个坐台**,还不是柳秘书把她捧红的,人一红坐台**变成了清纯,吊死鬼擦胭脂—死不要脸,追根溯源,要不是绿旗袍的介绍,柳秘书当初能认得她吗!
洪科长吃了一惊:“柳秘书?哪个柳秘书?”绿旗袍一瞥嘴:“就是市长身边的柳秘书,常陪着市长上电视呀,这你都不知道?”洪科长倒是在电视上见过柳秘书,因为工作上没联系,闻名未曾见面,绿旗袍卖弄自己见多识广:“人家现在身价高了,谁敢不买他的账,这不,把梦梅捧成歌星了,买了房一块儿过日子去了!”洪科长脱口而出:“这不可能,市长的秘书敢这样招摇!”“哈哈”绿旗袍嘲讽道:“看你也是个老实人,榆木脑袋不开窍!来吧,我陪你玩玩开开窍。”说罢起身就往包间里走,洪科长也起身就走,转身一直出了夜总会。
洪科长一路走一路琢磨,失火的事情没找到头绪,现在又冒出来个柳秘书,事情复杂了,既是梦梅跟了柳秘书,怎么又跟霍总上了床?霍总跟柳秘书有什么关系?失火的那套房子又是谁的?……这些事情一定要搞清楚,洪科长匆匆赶回医院,可惜他还是晚来了一步,霍总和梦梅都出院了,到家里去找说没回来,打电话又都关了机,两个大活人就这样蒸发了。
洪科长又去房管局,查出失火的那套房是霍总不久前买进的,据办手续的工作人员回忆,同霍总来的还有一个**女人,有人认出她就是红歌星梦梅,他们刚办完手续又问怎样办转让过户,看来这房子是准备送人的。他要送给谁呢?洪科长动起了脑子,应该有两种可能,一是送给梦梅,二是为了竟标行贿。
洪科长决定,一边查找霍总和梦梅,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标底可能泄露的问题。
2、再起火初露端倪
梦梅在医院里躺不住,要去向柳秘书报告失火的事,打个招呼开上霍总的车走了,霍总心里有些泛酸,不过事前有过约定,两个人只能通过梦梅联系,便只好在病房睡它一觉缓缓神儿,可才有些迷糊梦梅就跑进来,说柳秘书有要事相商,让他马上出院,自打做了交易之后,霍总从没见过柳秘书,心里总是没有底,现在他总算肯露面了。
霍总顾不上跟医院打招呼,拉了梦梅就走,两个人来到停车场,启动车子驶上大街,来到柳秘书指定的宾馆,宾馆门卫刚刚打开电动门,就见轿车后屁股“噗”地冒起一股黄烟,没等他喊出声来,后厢盖“轰”然炸开,一团火焰直窜出来,噼噼啪啪地向车身卷去。
车里的霍总听到爆炸声以为是炸了胎,回头一看才发现是后车厢起了火,后排坐椅被爆炸掀倒,劈劈啪啪地窜起了火蛇,车里立刻充满了刺鼻的黄烟,霍总慌忙去开车门,拧了一下没拧动,再用力一拧,门把手啪地折了,再按电动开关也没有反应,急得拼命踹着车门呼救,梦梅也捶着车窗尖叫起来。
“着火啦!快救火啊!”门卫大叫着抄起灭火器冲了上来,看到车里人的这副模样,抡起灭火器向风挡玻璃砸去,一下,两下……风挡玻璃终于开了花,酥软地塌了下来,霍总一头撞出车窗,回手又拉出了梦梅,与此同时,门卫看见油箱盖渐渐鼓起来,拉着霍总他们边跑边喊:“快闪开!要爆炸了!”
附近的人们立刻四散跑开,躲得远远地望着越烧越大的火焰,等待着那惊天动地的爆炸。
“嘭”地一声闷响,油箱爆炸了,却远没有电影里那么壮观,只是从炸开的油箱口窜出一条火蛇,火蛇迅速散开,变成一团熊熊烈火淹没了小车……
消防车很快赶到,问清车里没人就放了心,冲上去一阵水龙喷射,烈火熄灭了,小轿车也不见了,院子里只剩下一堆烂车架子冒着余火残烟,带队的武警中尉围着烂车架子转了几圈儿,又问了问车况,便怀疑有人故意纵火,门卫听了直摇头:“谁纵火?他想自己烧死自己吗?”中尉对他竟然怀疑自己的专业经验很不高兴,差点儿发了脾气:“亏你还是司机!发动机油路电路都在车头,车屁股怎么会起火?你说!你在后备箱里放了什么?”
门卫火了:“你说谁是司机?我是来救人的!咦?司机呢?”大家这才发现霍总和梦梅早没影儿了。
这时候,洪科长接到电话赶来了,他听了大家的情况介绍,越听大家的描述越觉得这两个人就是霍总和梦梅,他拿出刚搞到的霍总照片,在场的人异口同声:“就是他!”这就对上号了,那女人不用说就是梦梅了,真是失之交臂呀!
洪科长立刻赶往霍总的公司,公司的职员告诉他,霍总刚刚带着个**女人回来,拿了些东西就开车走了,公司里的人都知道霍总不久前离了婚,这个女人多半儿是他新找的老婆,两个人也许是度蜜月去了。
度蜜月?洪科长不相信,眼下投标在即,他会丢掉这么大一笔生意不做,跑到外地去度什么蜜月?
洪科长猜的不错,霍总正拉着梦梅到处找柳秘书,这两把怪火烧得霍总心惊肉跳满腹狐疑,他再不肯听梦梅的花言巧语,一定要跟柳秘书当面锣对面鼓地说说清楚。
霍总想起当初到处找门路探听标底的时候,请了朋友到夜总会聊聊,没想到红歌星梦梅竟主动上来搭讪,早就垂涎三尺的霍总喜出望外,两个人当天就混在了一起,当梦梅听说霍总找门路投标时,便说她认得市府柳秘书,霍总又是喜出望外,求她一个电话打过去,柳秘书竟真给她面子,马上便答应可以搞到标底,但要霍总先买下一套房子并办好过户手续,暂由梦梅居住,一旦事情办成,再交一百万好处费,为了安全起见,中间只通过梦梅往来,双方决不见面。
房子买好后就暂时成了霍总和梦梅的香巢,就是昨天,霍总去公司后,梦梅请柳秘书来看了房,柳秘书挺满意,把搞来的标底给了梦梅,在屋里转了一阵就走了,梦梅立刻给霍总打电话,霍总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赶回来一看,标底果是真的,马上答应先付五十万,事成再付余款,还答应给梦梅买个大钻戒,梦梅乐得一把抱住霍总,两个人便滚到了床上,也就在这时,客厅莫名其妙地就起火了。
第二把火更怪,梦梅跟柳秘书报告了失火的情况后,柳秘书决定见见霍总,他乘霍总的车先到了宾馆,再叫梦梅回来接霍总去见面,可是车刚进宾馆就起了火,两个人被救出以后,大难不死的梦梅赶紧给柳秘书打电话,柳秘书说肯定是竟标的对手要除掉霍总,叫他们赶紧逃离火场。
两个人逃回霍总的公司,梦梅便哄着霍总交出一百万,两个人到市郊躲一躲,把投标的事交给柳秘书去办,霍总已对他们起了疑心,坚持要自己去投标,两个人为此吵了起来,梦梅劝不动霍总,又向柳秘书汇报,柳秘书无奈,只得同意他们投标前先到市郊隐身,但要随时和他保持联系,霍总听了没置可否,带上梦梅开车向市郊驶去。
霍总既对柳秘书起了疑心,当然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行踪,要梦梅关了手机,还怕柳秘书派人跟踪,开着车在环城路上兜起了圈子。
3、挽败局狗急跳墙
柳秘书打不通梦梅的电话,立刻急出了一头大汗,他深知这里的利害关系,自己现在是一个闺女许了两个婆家,又有另一个竟标方答应给他五百万买标底,为了这笔大财,他无论如何不能让霍总出现在开标会上,现在如果不能干掉霍总,至少也要把他拖住,不能让他搅了这笔大买卖。
正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梦梅只说了句:“我们在环城路……”就关了机,眼见情况紧急,柳秘书决定亲自出马。
他开着车上了环城路,也是老天保佑,刚转了一圈儿就发现了霍总的车,他盯住了紧紧跟在后面,跟了大约十多分钟,霍总突然下路拐进了一个镇子,违章闯进了小商品一条街,正按着喇叭在人丛中挤,一个戴袖标的人上来拦住大声呵斥,霍总见得多了,笑着连声认罚,从车里递出张百元大钞顺利通过。
柳秘书就没那么幸运了,虽然手里这辆车性能好提速快,但他从未涉足过这样乱烘烘的破烂街,开进去被袖标拦住还摆架子,一口一个市政府,没想到人家根本不尿这一壶,堵在车前冲他捻手指头,等他悟出要钞票开路时,霍总的车早已不见了。
柳秘书追出小商品一条街,给梦梅打电话还是关机,又围着镇子找了两圈儿也不见踪影,柳秘书急眼了,一脚油门开进了镇派出所。
说来也巧,镇派出所侯所长复员前做过市府警卫,当然知道也看见过柳秘书,听了柳秘书的吩咐,虽然满腹狐疑也懂得不该问的不问,秘书是给市领导办事的,不过就是奉领导的指示找个人嘛,所以立刻命令刑警队全力配合,警察们听了柳秘书的描述,看样子并没当回事,嘻嘻哈哈地四散而去。
柳秘书不放心,侯所长笑道:“可别小看这帮地头蛇,只要在我们这一亩三分地上,就是钻了耗子洞也能把他掏出来,你就把心搁肚里吧!”
所长真可谓知兵,不出半天,队长就来报告找到霍总了,柳秘书忙问在哪儿,队长卖关子:“你猜猜。”柳秘书现在有了心情,便掰着指头猜起来,不想猜遍了所有能住人的地方都不对,最后还是队长揭开了谜底:“美容院。”
柳秘书诧异:“美容院能当旅馆住?”队长笑了:“离家二十里,别是一乡风,只要肯出钱,还有**……哦,您说怎么处理吧。”
简直是天赐良机,柳秘书大喜过望,正愁怎样拖住霍总,老天爷就把机会送来了,他果断地命令:“把他们当卖淫嫖娼抓起来!”
这简直是越俎代庖!侯所长想制止又犹豫起来,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抓人的警察出发了,柳秘书一杯茶没喝完,队长报告人已抓到,他带着柳秘书来到审讯室隔壁,透过单向玻璃一看,果然是一男一女铐在一起,霍总满不在乎地望着天花板,梦梅垂着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柳秘书瞟了一眼刚要转身离开,心里突然一惊:梦梅的头发怎么变黄了?!
他使劲敲了一下玻璃,女人闻声抬起头来,柳秘书不禁失声叫道:“错了错了!”
队长忙说:“没错,我们冲进去的时候他俩正在床上打滚儿呢。”
柳秘书怒道:“我是说女的抓错了!”
“啊?”队长明白了:“真他妈个色鬼,逃跑都忘不了嫖!他带的女人跑哪儿去了?”
侯所长正在沉思,猛听柳秘书拍桌子喝道:“还不快去找!”
柳秘书亲自出马,一行人再次冲进美容院时,几个房间全是空的,老板抖抖索索地说,下午来的一男一女开了房间就在里面吵起来,吵了一会儿,女人气冲冲地走了,男人便要了个**,正在乱搞就被抓走了,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柳秘书问侯所长嫖娼该怎么处理,侯所长说罚款或者拘留,柳秘书知道拘留至少七天,拖过开标会足够了,便告诉候所长:“给我拘起来,他认罚多少钱都不要放,等我回去请示领导。”说完匆匆走了。
再说霍总当时嫖娼也是一时兴起,全只为梦梅坚决不肯住在这里,他想想反正标底拿在自己手中,只消在这里躲过明天,后天直接去参加开标会,那时侯生米做成熟饭,对手再眼热也无法挽回了,梦梅自然也会再投怀抱,所以被警察抓住也没当回事,无非是给他们增加一些创收而已,不想拿出金卡要他们随便罚竟无人理睬,稀里糊涂地给关进了号子。
十多平米的号子里关了十个人,每人不到两平米,先进来的人欺生,霍总只好守着尿桶睡,这帮家伙吃不饱饭多喝水,半夜里不断撒尿,哗啦哗啦地臊气熏天,有的家伙不知是睡迷糊了还是故意,常常把尿撒在霍总身上,他想发怒自忖不是对手,想金钱开路钱夹早被扣下,要求提审也无人理睬,其实苦不堪言。
霍总痛恨梦梅在困难的时候丢下了自己,他开始怀疑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难道真是梦梅和柳秘书合伙欺骗自己?如果说是竟标对手暗算,那么这个对手又是谁?
正在胡思乱想,两个警察把他提出号子,押进询问室,一个四十多岁的警察问他:“知道为什么抓你吗?”霍总想了想说:“不光是为了嫖娼吧?”那警察笑了:“你很聪明,把你的想法说来听听?”霍总犹豫了:“现在说还早吧?”那警察拍案大怒:“还早?也不想想你为啥到了这个地方,不见棺材不落泪!”
霍总给侯所长这个老油子诈了,他本想等到后天再见分晓,可两次被对手暗算,眼见参加开标又要泡汤,再说也实在受不住号子里的折磨,便直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虽然隐瞒了贿买标底的事,侯所长听了也暗自心惊;果然不出自己所料,险些给别人做了帮凶。忙命令把霍总关进单间,回办公室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
公安局正在研究洪科长要求立案侦察的报告,接了电话立刻把情况通知了洪科长,洪科长一时也拿不定主意,既然霍总有嫖娼行为,先把他拘留起来也好,可为什么柳秘书要出面干预?是领导的意思还是个人行为?他把霍总扣起来想干什么?这些来都不及想了,洪科长只能打电话告诉侯所长,赶紧补办一个拘留手续,没有市局的命令,谁来要人都不能放。
4、三度火智斗狐狸
再说梦梅丢下了霍总,叫了辆出租车回市里,她越想这几天的事越不对劲儿,自己本是按柳秘书的策划勾搭上霍总的,说好事成后钱归柳秘书房子归自己,可两次按他的指示做都差点儿被烧死,是不是他想连钱带房一起独吞?所以甩下霍总也没去找柳秘书,直接回到了老地方。
老地方是柳秘书给两个人租的爱巢,只因梦梅的东西没来得及搬走所以还没退租,梦梅实在不想回去,可眼下身处险境无亲无友,就是想远走高飞也要把东西带上吧。
回到老地方,梦梅进门就见床上一塌糊涂,一定是这个色鬼又勾来过婊子,她臭骂着把床上的东西都扔到地下,再要检查自己的东西时,肚子里一阵咕咕叫,才想起两顿没吃饭了,忙到厨房打开冰箱,可里面除了一只瓶子就没有一样可吃的东西,她拧开瓶子,看到水里泡着一块蜡一样的东西,闻了闻一股怪味儿,气得狠很地摔在了地下。
梦梅沮丧地回到卧室,才觉得屋里又闷又热,忙打开空调躺下,打算凉快凉快再出去买吃的。
躺了有十几分钟的样子,梦梅忽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很像上次失火时的味儿,她跳起来打开卧室门,一眼就看到从厨房里滚出一团黄绿色的火焰,那团火焰似乎飘在半空,在走廊里滚动着挡住了出路,梦梅试着冲了一下,头发立刻被燎得卷了起来,吓得她返身逃回卧室,关**报了火警。
消防车很快就赶到了,队员们一边接水龙一边观察,奇怪的是在外面并没看到火焰,看看地址也没错,便扯着的水龙带冲上了楼,看到楼道里也没有着火的迹象,就“嘭嘭”地敲起门来,梦梅也很奇怪,小心地把卧室门拉开条缝,看到走廊里的火团不见了,只剩下满屋子黄烟,忙捂着鼻子跑过去打开房门。
头一个进来的正是上次救火的那个中尉,中尉一进门就嗅鼻子,边嗅边进了厨房,厨房里都是不锈钢的柜子炊具,走廊里也没有引火物,看来这正是火没烧起来的原因,他搜寻到了厨房,找到了梦梅摔在地下的碎瓶子,碎瓶子已被火烧得黑糊糊的,他小心地捡起来装进塑料袋,打电话叫来了洪科长。
洪科长当然还记得梦梅,两次怪火都有她在场,这次可不能再让她跑了,洪科长问她上次失火后到哪儿去了,梦梅说回家来了,问她这个家是谁租的,梦梅不肯说了,洪科长吃一堑长一智,决定把她带回局里接受调查。
这是第三把火了,洪科长总觉得这三把火的后面一定隐藏着一个神秘的人,这个人用一种神秘的方法放了三把神秘的火,这个人是谁呢?他想达到什么目的?既然他想把梦梅跟霍总一起烧死,那就不是为了争夺女人,当然也就不是情杀,但这事一定跟梦梅有关系,梦梅丢下霍总回来了,这个神秘的人会做什么呢?洪科长设身处地琢磨了一阵,心里终于拿定了主意。
再说柳秘书扣住了霍总,心里轻松了一半儿,回家好好睡了一大觉,醒来决定去找梦梅,因为霍总投标落空准会先找梦梅算账,此前必须做好安排。
他知道梦梅无处可去,一定会回到老地方,他打车到了爱巢楼下,发现所有的窗子都挂着窗帘,便猜这小狐狸一定是累得睡死了,不由得就有些怜香惜玉,打开锁轻轻的推开门进去,正在返身关门,猛听一声大笑:“哈哈!终于把你等来了!”
回头看:客厅里坐着一个男人。
柳秘书呆若木鸡:“你……你是谁?”那个人反问:“是呀,我也没见过您呀,看来租房的就是您吧?”
“不不,这是我替……一个朋友租的。”洪科长忙问:“朋友?是男是女姓什么叫什么什么关系?”柳秘书恼了:“我是市府柳秘书,你是干啥吃的?放肆!”洪科长不卑不亢:“噢,久仰了,我一个消防局的小科长怎么敢犯上,可我得执行公务呀。”
柳秘书嗤之以鼻:“公务?这儿有你消防局什么公务?”洪科长答道:“这儿失火了。”
“失火了?!”柳秘书这才闻到一股熟悉的异味,立刻惊出一头冷汗。
洪科长点点头:“因为顾及您的身份,所以我想就在这儿跟您谈,如果您不同意的话……”柳秘书急忙点头:“好吧好吧,不过我首先声明,我今天是来看看朋友的,对失火的事可提不出什么线索。”
“当然,我也只是想了解一下住户的情况。”洪科长问了几个问题,柳秘书大多回答不知道,跟梦梅的态度一般无二,洪科长知道再问也没用了,挺客气地送走了柳秘书。
洪科长挺高兴,十多个小时没有白等,这个神秘的人终于浮出了水面,他先把霍总送进了拘留所,现在又来寻找梦梅了,神秘人既是柳秘书,下一步的调查有了目标,不过自己无权调查市领导的秘书,必须先向上级汇报。
另外要尽快查明起火原因,洪科长调查过几十起纵火案,这样莫名其妙的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他不相信没有火源会无缘无故地起火,除非它是鬼火!不对,鬼火也是有火源的,他小时侯在野坟地就看到过,每到夏日晚上,坟地上空就会出现一朵朵闪烁漂浮的黄绿色火焰,当时真以为是鬼在打着灯笼走路,后来才知道那是尸骨中所含的磷因为天气炎热挥发出来,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反应引起了燃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自己的知识毕竟有限,但可肯定这三把火里一定有鬼,消防局的技术和设备显然不足,马上要派人带上物证到省里检验,还要向省里的老专家请教,这样双管齐下,相信水落石出的日子就不远了。
5、设毒计玩火自焚
柳秘书慌了,也有些后悔了,他庆幸洪科长没有揪住自己不放,也后悔自己胃口太大了,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能怪自己贪心吗?
原本觉得自己的设计妙不可言,却没料到这般妙计竟没得逞,一次次失败又使自己越陷越深,被迫由幕后跳到了台前,以致引起了这个洪科长的怀疑,梦梅被调查还不要紧,最危险的是霍总在拘留所,一旦被洪科长知道找**去,急了眼的霍总肯定会竹筒倒豆子,如果他把标底交出来,人家一追查就会追到自己头上,到那时,一个钱捞不到还是小事,等着自己的就是牢狱之灾!
权衡利弊,只得退而求其次,赶紧找借口把另一个竟标者的定金退掉,放出霍总让他去中标,这样,虽然自己的收入少了很多,但基本上就可以化险为夷了,事不宜迟,柳秘书马上动身直奔小镇。
到了派出所,柳秘书找侯所长要求释放霍总,原来百依百顺的侯所长竟然一口拒绝,柳秘书大怒:“为什么不能放人?”侯所长一本正经:“已批准拘留他七天,提前解除拘留要报请上级批准,我这个小所长说了不算。”
柳秘书质问:“你抓他的时候怎么没上报批准?”侯所长一副知错就改的样子:“上次错了这次就不能再错。”
柳秘书气得跳起来:“你要考虑后果!”侯所长挺诚恳地说:“我愿意接受处分。”柳秘书没辙了。
他气呼呼地出来,忽然想起自己通过梦梅曾跟分局治安科长有过一面之交,手里正好还有他的一张名片,死马当作活马医,不妨试一试,好在嫖娼可以罚款处理,对一个治安科长来说应该不是难事。
柳秘书给治安科打电话,侯所长也正给洪科长打电话,此时的洪科长正向市纪检反映柳秘书的问题,听了侯所长的报告,他立刻把情况转告了纪检书记,书记听了挺奇怪:“不会吧?柳秘书昨天跟市长去省里开会了。”洪科长想了想说:“他也许偷着跑回来了呢?”“这好办。”书记马上拨通了市长的电话。
书记问明了柳秘书的情况,一脸惊诧地放下电话:“市长说了,柳秘书就跟他住一个房间,这两天一直没有离开过,现在已经散了会,正在回来的路上,过会儿就能见面。”“这这……”洪科长也傻了眼:“难道他会分身术?”书记琢磨了一会儿问:“不会是张冠李戴吧?”洪科长摇摇头:“应该不会,侯所长以前见过他呀。”
洪科长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片刻,洪科长对书记说:“我有个办法搞清楚,不过得请您协助。”书记挺感兴趣:“你说你说。”洪科长一一道来,书记拍案叫绝:“就这么办!”伸手拿起了电话。
给治安科打过电话不久,急得团团转的柳秘书突然接到了侯所长的电话,说可以提前释放霍总,要他作为担保人来办手续,哈!柳秘书大喜,这个治安科长还真管用,怪不得人们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是侯所长的顶头上司嘛,柳秘书立刻觉得腰杆直了,开上车直奔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侯所长果然换了一副面孔,笑嘻嘻地把柳秘书迎进会议室,一眼就看到了神情沮丧的霍总,侯所长招呼霍总:“喂喂,你的救星来了,你们还没见过面吧?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柳秘书!”霍总瞥了一眼柳秘书,气呼呼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柳秘书笑起来:“风流出麻烦了吧?好了好了,”转头问侯所长:“咱办个手续吧?”
侯所长一摆手:“且慢,还有一件东西也还给你。”一份标底递了过来,柳秘书挺奇怪地捡起来,一眼看去神色大变,强做镇定地装洋蒜:“这……这是什么东西?”侯所长问:“你不知道?”柳秘书摇摇头,侯所长哼了一声:“不知道你怎么卖给他一百万?”柳秘书色厉内荏地喝道:“胡说八道,你血口喷人搞陷害!”侯所长冷笑着拿起标底,指着上面的机要员印章问:“这个胡凤是你老婆吧?真该你发财呀,正好娶了个机要员老婆,可她太粗心了,复印的时候为什么不把印章盖上?”柳秘书强词夺理:“我老婆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侯所长一挥手:“带进来!”洪科长押着披头散发的梦梅进了屋,梦梅一见柳秘书就扑上来,连抓带挠地大骂:“万人坑!你个害人精,你个大骗子……”侯所长楞住了:“万人坑?什么万人坑?”
“万人坑就是万利生绰号!”洪科长指着柳秘书喝道:“他根本不是什么柳秘书,他是个坑人害人的大骗子!”冒牌柳秘书腿一软坐在了地下。
据被拘留的万人坑老婆交代,万人坑之所以会变成柳秘书,是他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市长参加各种活动的新闻,陪同市长的柳秘书也就常常上镜头,她越看万人坑越像这个柳秘书,街坊邻居们也发现万人坑跟柳秘书十分相象,如果穿上一样的衣服,简直就可以乱真,熟人们开玩笑地就管他叫起了柳秘书,“柳秘书”动了心,穿上西服革履去招摇,也果然就有人上当,他也就靠帮人托情找门路捞了不少好处,只遗憾小打小闹发不了大财。当市里发布黄金地皮招标时,“柳秘书”得知正是老婆保管标底,乐得就像天上掉下了大馅饼,凭他老诈骗的脑瓜,立刻想出了这条妙计……
侯所长感慨不已:“这家伙可真像柳秘书啊。”
洪科长一拍桌子:“万利生!老实交代,你是怎么放的火!”
万人坑知道盗卖标底已是大罪,再加上纵火更是罪上加罪,干脆死猪不怕开水烫,低头闭眼一声不响,洪科长冷笑一声:“你觉得自己挺高明是吧?好,咱们审讯室见!”
侯所长命令:“来人,押他们去市局!”
6、讲故事揭开谜底
审讯开始了,两位预审员和记录员就坐,先核对了身份,在证据面前,万人坑承认自己冒充了柳秘书,也承认自己指使老婆盗印标底,当问到三次纵火企图杀人的时候,万人坑料到没有证据,闭上眼又装死猪了。
洪科长进来了,看了眼装洋蒜的万人坑,挺谦虚地对预审员说:“我不管审讯,看你们这儿冷了场,想来讲个故事活跃活跃气氛,不过这个故事专业性很强,我又没有讲故事的天才,大家听起来会有些费力,好在万利生做过中学化学教师,讲错了的地方就请他指教吧。”
洪科长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法西斯入侵法国,占领了法国北部的工业、文化名城里尔,里尔中心学校里也驻满了德国鬼子,面对他们的残酷镇压,一个聪明的学生便想出了一个惩罚德寇的好办法。这名学生发动同学一起动手,赶制出一些圆筒筒—这就是即将让德国法西斯大吃苦头的“礼物”。
第二天,正好德军有一批军火要从设在学校里的军火库装车南运。当德国鬼子装好军火、集中起来去食堂吃饭时,学生们举行了一场足球赛。
球赛非常激烈,但队员们老是把球踢出边线,球总是往军火车下钻,两队的球员就为此吵起来,接着就推推搡搡地扭打在一起,鬼子哨兵只顾看热闹,队员们就利用捡球的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头天晚上做好的圆筒筒系到了汽车底下。
吃饱了饭的鬼子出发了,不一会儿,远方就响起了沉闷的爆炸声,轰隆隆地震得地动山摇,听到巨大的爆炸声,策划这次行动的学生们都高兴地跳了起来。
德国鬼子计划用来进攻法国首都的军火在这次爆炸中全部报销,德寇司令气得暴跳如雷,下命令一定要限期破案,可他们调查了好久也找不到原因,一些被炸得半死的德国鬼子心里也怪纳闷儿的:真奇怪呀,这车怎么走着走着就爆炸了呢?
炸毁军车的“秘密武器”到底是什么呢?
原来,这是学生们制造的“土定时炸弹”,那么,“土定时炸弹”是运用什么原理做成的呢?
一是利用了白磷这种物质燃点低的原理,不用火柴点,白磷在40℃条件下就能自燃。二是利用了二硫化碳这种液体在常温下容易挥发的特性。
当敌人军车上路以后,排气管的热气使车下圆筒里的二硫化碳迅速挥发,泡在二硫化碳里的白磷便露了出来。白磷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放出热量。当温度上升到40℃时,白磷就自动燃烧起来,先引起油箱着火,再引起车上的军火爆炸。就这样,德军的弹药便全部放了焰火……
故事讲完了,洪科长拿出一个瓶子,指着泡在液体里的一块蜡样的东西说:“这就是白磷。”又拿出在梦梅房间里找到的碎瓶子说:“这上面也检出了白磷,所以接下来的故事就该万利生讲了。”
面如土色的万人坑已经讲不出话来了,他确实当过化学教师,只当了一年就因为殴打学生被开除,从此开始了诈骗生涯。
他利用专业知识的苦心设计确实挺巧妙,在去找梦梅看房的时候,偷偷把白磷放在电视机后面,让电视机散发的热量引起白磷燃烧,差一点儿就除掉了霍总和梦梅。一计不成,他在和梦梅乘霍总的车去宾馆的时候,又偷偷把白磷放在了汽车后座下面,让排气管散发的热量引起了燃烧,幸好被勇敢的门卫救了霍总和梦梅的命,两次起火虽然引起了了消防局的注意,但大火引起各种物质的燃烧掩盖了白磷的痕迹,即使检出了微量的白磷分子也不足以确定起火原因。
第三次起火纯属偶然,他藏在冰箱里的白磷瓶子无意中被饿肚子的梦梅打碎,厨房里偏偏又没有可燃物,磷的单纯燃烧必然会留下痕迹,从而使他的巧妙设计露了马脚,终于被洪科长揪住了狐狸尾巴,是偶然也是必然,机关算尽太聪明,多行不义必自毙!
看万人坑满头虚汗久久说不出话来,洪科长严肃地说:“你已经触犯了刑法,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过我们可以给你一次坦白交代的机会,这就是看你的态度了。”
万人坑开始交代了,其实他就是不交代大家也已经了然于胸了……  

等你在老地方

发布者:Jushi Liu,发布时间:2009-9-18 上午6:34

周琼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虽然已四十出头,但从面容上看也不过三十五六。她的丈夫藜芦是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年薪百万。家里有两个保姆。儿子和女儿都在国外名牌大学求学。平时家里吃饭只有周琼和丈夫。丈夫有事就在外边就餐,其实家里常常就只有周琼一个人。这一个人的生活两个保姆来料理那真是没的说。周琼就是随便打个喷嚏也会惊动得两个保姆轮番的问长问短。她即使想亲自动手作顿饭都不可能。有几次走进厨房,都被专门做饭的马嫂劝阻了。马嫂眼泪汪汪的几乎要给她跪下来求她。生怕周琼学会了做饭自己丢了饭碗。上街买菜呀,商场购物呀,那也是前护后拥的。加上有专车接送,专人开车。周琼除了每天要把这几个人的工作调配好外,几乎没有自己的情趣。有几个姐妹也时常陪她打打麻将。但那周而复始的简单游戏,只能是消耗体力,消耗生命。有时还会在外面的麻将场上见到一些粗俗的男人。不怀好意的对她动手动脚。周琼简直烦透了这种生活。她甚至怀念当初和丈夫一起创业的日子。那时,夫妻二人齐心协力,同甘共苦。一家人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即使吵了嘴,互相也不计较,晚上还是钻一个被窝里。未来的一切都对她有着无穷的魅力和幢憬。如今,吃不愁穿不愁用不愁,生活反而没有了情趣。总觉得生活还欠缺点什么。
一天,周琼忽然产生了奇思妙想。想体验一下穷人的生活。一方面寻找一点刺激,一方面找回艰苦创业时的感觉。感受隐姓埋名的生活滋味。说不定还会有什么意外收获。她把家里的一切事务都托付给马嫂。对藜芦只说自己一个人想出去旅游一段时间,就离开了家。
这天,周琼来到一个家政公司,交了一百元的登记费。为了不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她登记用的是假名。工作人员介绍说,有一家需要清洁保姆,月薪只有一千二百元。周琼笑了。想起自家的两个保姆月薪都是两千六百元呢。钱多少无所谓。周琼想都没想就签定了合同。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其表现重新调整工资。电话通知主家后,不一会来了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头来领人。周琼就相跟着来到世纪大道东段的一个小区。
主人是一个三十四五岁的快嘴女人。把她安排在一间地下室。隔壁是洗澡间。可主人明确告诉她,洗澡间不能用。要洗澡自己打盆水擦一擦。吃饭时不许和主人同桌。她们家有六个人.两个老人,他们夫妻,两个正在中学上学的孩子。平时负责楼上楼下的卫生,以及全家人的衣服,狗的喂养和狗窝的清扫。有空帮忙做饭。总之,见活就干,别闲着。
主人自我介绍姓贾,原来在单位当过办公室主任。以后就叫她贾主任。交代完毕后,指了存放工具的地方,就让周琼开始干活。周琼连口水都没喝,就得开始劳动。心里十分不快。但是,既然来了就先干几天再说。就在她愣神的时候,贾主任喊道:咳!快点干,还楞着干啥?
周琼听到喊声,一时热血上涌,气狠难忍。一句话也没说,径直走到地下室拿了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的冲出了大门。贾主任在后边直喊;有什么话你说嘛,别走啊。要走也成,你把接你来的费用掏了。周琼站住了,回头看着贾主任的那副精打细算的嘴脸,她不明白,世上竟有这么可憎又可恶的女人。她微微一笑,从皮夹里取出一百元仍在了地下:够不够?贾主任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捡起地上的钞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等她抬头看的时候,周琼早就没影了。
周琼沮丧的走在林荫道上。初次失利,没挣着钱,还倒贴了二百元。但是,她却悟出了一个道理。工资低的不能去。她倒不是在乎钱,而是通过工资的高低,可以体现主人对劳动者的尊重。只想用低工资雇佣保姆的主人,本身就说明了文化素质的低下和市侩。如果今天周琼委曲求全的接受了哪个贾主任,那往后的日子更是难以忍受。
这次,周琼没有着急上班,而是耐心的等待一个真正懂得尊重劳动者的主人。她同时在好几家登记了自己的手机号,每天只需要在房间里等候消息,衡量利弊就可以了。日子过得满刺激。
终于被她等到了。有一家人要一个会做饭的保姆,月薪2400元。也是一个月试用期.干的好还给加薪。签好合同后,周琼就来到主家。女主人家范欣,还不到三十岁,待人很和气.她说丈夫是外籍华人。常年在国内国外来回跑着做生意。家里平时就她们俩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住着一栋300平米的别墅。楼上楼下房子很多随便住。如果丈夫不在国内,她还希望周琼能和她同床睡。她说她一个人睡觉害怕。吃饭也一块吃,除了不吃羊肉,其他什么都吃。还喜欢吃麻辣。周琼主要是做饭,卫生有时间搞就搞,没时间随便弄一下就可以。说话就到了做饭的时间。周琼走进厨房系好围裙,准备好好做顿饭露一手。
果然,周琼做的饭让范欣吃了赞不绝口。一连几天周琼都想方设法的做花样饭讨人家的欢喜。还把室内外的卫生搞得清清爽爽。没事时,俩人就和那三岁的小宝贝玩。日子过得开心极了。转眼一个月过去了,范欣的丈夫只是晚上回来住一宿,早晨六点不吃早餐就出了门。从来没有和周琼打过照面。一天晚上,周琼半夜闹肚子。去卫生间路过范欣的房间时,突然听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仔细听又听不清。心里就犯嘀咕。第二天,她装着拖地,来到范欣的房子。发现一个怪现象,整个房间里。没有悬挂她们夫妻的合影照。甚至连一张男人的照片都没有。那么,每天晚归早出的男人是谁呢?这个女主人究竟是个什么身份呢?周琼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昨晚那个熟悉的声音搅得她心烦意乱。
哪天,周琼在和范欣闲聊时,有意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她说这么长时间,老板没有吃过她做的饭菜。是不是嫌弃她做的饭不好吃。再说,这么长时间了,她也想见见老板是个多么伟大的人物。范欣还是年轻,经不起周琼的夸奖。说着话就拿出一本相册让周琼看。
当范欣打开扉页的一瞬,周琼的心就直往下沉。那熟悉的面容,那个和她同甘共苦几十年的男人竟变成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她按奈着内心的愤怒,强颜欢笑的陪范欣看完相册。借口准备做饭,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她一再告戒自己要冷静,可泪水还是象断线似的直往外涌。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包了二奶。孩子都三岁了,自己竟浑然不知。要不是自己想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恐怕今辈子都不知道真相。
第二天早晨,大概范欣挽留了藜芦。他留下准备吃了早餐再走。做饭的时候,周琼有意戴上一只大口罩。藜芦和范欣都没在意。范欣显得异常的高兴,来来回回的穿梭与厨房与餐厅之间。她要亲手为自己的丈夫献上各种美味佳肴。仿佛这是自己亲手做的一般。这样也刚好减少了周琼露面的次数。细心的范欣发现,今天的早餐很特别。明显多了好几样菜。能把早餐做得如此丰盛,的确出乎她的意料。可是进餐时,周琼却推脱自己不舒服,借故去了后花园。
藜芦本来也想见见这位能让范欣如此满意的新保姆,特意邀请新保姆共同进餐。没想到竟遭到婉言拒绝。也没在意,拿起筷子就开吃。可当他吃到一味很不起眼的小菜时,心里好生奇怪,因为它无意中勾起了自己很多年前的记忆。那一小碟油泼辣椒拌豆腐乳是那么的醒目,吃起来味道也是那么的熟悉。当年,他和妻子创业的时候,这个菜既省钱又省事。快捷方便还好吃。这是他每顿早餐必不可少的一道菜。算起来,足有十五年没有吃过了。今天吃上一口,那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记得妻子怀孕那段日子,闻不惯豆腐乳的味道,就生气取掉了这道菜。他还赌气和妻子吵了几句。后来知道了真相,还特意向妻子赔礼道歉。从哪次后,似乎就再也没有吃过那道菜。多年来,经济宽裕,生活上了档次。这道菜,早已被他淡忘了。今天这道菜的出现,一下子让他想起了从前。这个新保姆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吃这一口。
突然,藜芦想起刚才哪个戴着大口罩的新保姆,联想到那似乎熟悉的背影。难道是…….,他急忙跑到后花园四处找寻新保姆,却不见了踪影。又让范欣在各个房间找寻,也没有找到。最后,范欣在周琼的房子见到了一张留言,一看却是写给藜芦的。连忙递给旁边的丈夫。藜芦展开一看,啊!那一行行娟秀的笔迹是多么的熟悉啊。
亲爱的芦:
你好,我走了。你不用找我,你也找不见我。我知道你已经不爱我了,也不想破坏你用心缔造的安乐窝。只要你觉得幸福,你就继续过下去吧。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心愿。只是别让两个孩子知道。别破坏了你在孩子们心中的美好形象。我已经厌倦了哪个没有爱情的高级鸟笼。让我去寻求另一种生活吧。我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我应得的酬劳。也许我会重新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幸福生活。亲爱的,几年来,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们的感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可是严酷的现实让我不得不对咱们的今后做一下冷静的思考。虽然你三年前就已经背叛了我们的家庭,可我还是不恨你。仍然深深的爱着你。这也许不是你的错。社会的前进,经济的发展会使一些旧的观念遭受遗弃。开拓创新,喜新厌旧成了某些时代弄朝儿的时髦。可是人总是有感情的,也是怀旧的。只不过偶尔想走进新的空间作一番尝试而已。也许有一天你会想起那些刻骨铭心的,夫妻共同打天下的激情岁月。想重新体验同甘共苦的生活。三年后的今天,我会在我们初恋的老地方等你回来。再见!
仍然深爱着你的人—琼 即日
藜芦看着看着,眼泪不由自主的滴落下来。其实,他还深爱着自己的结发妻子。一瞬间,他的脑海里过电影似的闪过他们当年初恋的老地方……哪黄昏时的黄浦江畔,那被浪涛拍打着仍岿然不动的礁石…….。这时,一阵凉风送来一首熟悉的歌:
年复一年,梦回故乡,
天边的你在身旁……
一遍一遍回头望,
你不在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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